前日,汉口一元街的王女士准备办理房贷时却发现,自己8年前竟然“贷款”35万元,且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黑名单。 近日,王女士在汉口看中一套房子,交完首付款后,余款准备办理房贷。中国建设银行在受理她的房贷申请时,进行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却发现,王女士8年前已买过一套房子,在武汉某银行办理了房贷,还款期限25年,曾12次逾期还款。 得知消息后,王女士大吃一惊。她从未在该银行办过房贷,更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应该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奇怪的是,贷款人在2008年9月提前还清贷款。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查询她的信用记录。记录显示,2002年9月25日,王女士在武汉某银行办理了35万元的房贷,住址留的是和她没有任何关系的“武汉中南商厦有限公司”。 王女士回忆,2002年找工作时,她投出去很多简历,简历里有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会不会是贷款人用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了房贷? 昨日,王女士持打印出来的信用记录,向警方报了案,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取消不良信用记录。 王女士表示,假如冒用她身份的人不主动站出来,她将依靠警方和银行将对方找出来,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