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湖南人小玲(化名)想拥有一份美好的爱情,在遇到23岁的谭某后,她确定自己找到了幸福的真爱。可是,这个看似不错的男友却有另一副面孔……
“警察叔叔,我想回家”
2010年12月26日上午10时50分,公安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一少女在体育馆路某话吧打电话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将求助少女带回派出所。女孩叫小玲,湖南人,刚满14岁。她说,“警察叔叔,把我送到救助站吧,我想回家。”
14岁的湖南少女为何在西安报警求助?这背后有什么样的辛酸故事?小玲情绪低落,始终不愿意说出自己的遭遇。
文艺路派出所安排了女民警韩春宁安慰小玲,一番耐心地劝说后,小玲终于说出了实情她和另外两个姐妹被强迫卖淫。“不要告诉我的父母,我怕他们担心。”小玲说。
找工作时落入骗局
今年5月,小玲在广州一家鞋厂打工时认识了23岁的谭某,谭某对她关照有加,很快,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8月初,小玲随男友谭某来西安找工作,一下火车,男友的表哥刘某就将他们接到一出租屋,这里还住着两个女孩。
第一个星期里,刘某好吃好喝招待他们,小玲觉得,日子过得非常开心。她逐渐发现,同住在一个出租屋里的另外两个女孩,有时很晚才回来。她询问原因,两个女孩说,“晚上出去陪客人了”。
就在这个时候,谭某也让小玲晚上出去陪客人。小玲说什么也不同意,谭某反复劝说,“这样做,我们以后的生活条件就会变得越来越好”。紧接着,小玲的身份证和随身物品被刘某和谭某扣押,她也不能自由出入。小玲逐渐陷入了被迫卖淫的境地。
和小玲一同被强迫卖淫的两个女孩,年纪都比较小。她们平时不能单独出行,生活必需品都是由刘某和妻子郑某代为购买。几个月过去了,小玲不知道自己挣了多少钱,“收入”都被刘某扣着。
男友说,让女友卖淫很后悔
12月26日,小玲称父亲生病了,要打电话询问,这才找到了报警求助的机会。
文艺路派出所接到这条线索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民警在南郊某小区一出租屋内,将嫌疑人刘某、谭某和郑某抓获。同时,民警成功解救出另外两名未成年少女。3名嫌疑人对涉嫌强迫、介绍、容留未成年少女卖淫的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下午,记者在文艺路派出所见到了嫌疑人谭某和刘某。谭某说,让自己的女朋友出去卖淫,他很后悔,“我是想和她真的好,让她做这样的事,我心里也不舒服。”
刘某说,“我知道自己违法了,不想再做这样的事。”目前,谭某和刘某已被碑林警方刑事拘留。刘某的妻子郑某因有一婴儿尚在哺乳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