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安国安新闻
中国法律网 > 公安国安法律 > 公安国安新闻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公安国安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男子博客连载48篇"嫖娼心得"被拘

中国法律网 来源:广州日报 2010-12-14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男子林某龙将嫖娼心得和照片发在博客网页里任人浏览。记者昨日从南海警方获悉,林某龙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11月21日被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已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捕。

据警方介绍,11月4日,警方发现网民“佛山大炮Fans”于11月3日20时许,在一本地论坛发表题为《弓虽!网上惊现佛山最牛嫖娼日记》的帖子,并称本地网民“佛山大炮”每次嫖娼之后写成日记和把自拍照片发到网上。

11月21日,狮山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一名男子以“佛山大炮”网名在博客上发布“嫖妓心得”,并拍摄淫秽图片来博取点击率,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21日18时许,狮山派出所联合南海分局网监大队,在南海区狮山镇某公司电子阅览室,将正在上网的林某龙当场抓获。

经查,22岁的林某龙,初中文化,广西南宁人,目前在狮山某公司上班。据其交代,从今年3月至11月间,他在各地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后,都将用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嫖娼心得”发表到其名为“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其共发布了171张图片和48篇“心得”。到11月21日被抓获时为止,林某龙的博客共有124000次点击。经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和70多篇日记、网文被定为淫秽物品。

目前,林某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已供认。11月22日,林某龙被南海警方刑事拘留。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一条: · 房客索要登记簿遭拒 持刀杀死招待所三名员工
下一条: · 河南5名农民因征地获政府主动额外补偿遭逮捕
  最新公安国安新闻: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渠国安请求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强制戒毒有效期限
·
  最新公安国安咨询: 
·非法倒卖雷管数百万枚(0回复)
·涉嫌故意杀人(2回复)
·公安部门泄露我的隐私(1回复)
·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何犯罪(1回复)
·公安警察给在逃犯罪人员办理身份证(1回复)
  北京公安国安律师:   
全部公安国安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制新闻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公安国安新闻
最新
推荐
热点
 
  公安国安视频                    全部>>
协警辛愿
兰州全城封锁抓捕持枪
洛阳一媒体记者采访时
夜总会纵毒黑幕 公安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