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11月5日报道 近日,有睢县读者不断向记者报料称,位于该县城郊的“城隍卫生院”,在没有任何医疗证件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已有半年时间。昨日,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医院和卫生部门的说法大相径庭,对于一个医疗执照已经到期的非法卫生院,县卫生局局长仍“无法界定”其是否非法。
【读者】卫生院非法行医长达半年?
据睢县读者张先生称,其亲戚在城隍卫生院看病出了问题,医院很不负责,他后来打听得知,城隍卫生院早已归属私人,卫生部门原来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在半年前到期。
昨日上午,为查清事实真相,记者来到位于睢县南环路中段的城隍卫生院。该院院落较为狭小,南北共有两栋楼,南侧浅黄色外墙的4层楼是“门诊楼”,北侧贴有白瓷片的一栋3层楼房则是“办公楼”。门诊楼紧临南环路,大门上面悬挂着“睢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大幅宣传标语。而在大厅内,到处是该院所开设科室及特色科室的宣传栏,从中可以看出,该院共开设了妇科、男科、肝病科等10多个科室。
在附近摆摊卖水果的一名摊主介绍,城隍卫生院原属于公立医疗机构,今年年初卖给个人变成了民营企业,有没有相关医疗证件他并不清楚,但最近10多个月来,医院是一直开业的。由于是几十年的老医院,平时前来看病的人比较多。“这里的医生也不少,护士至少有4个,像外科、肝病科等都有医生。”在外科专家门诊外,一名等待就诊的患者说,他家就在附近,出于方便,他们一家人平时都在城隍卫生院看病。
【医院】“医疗许可证”被卫生局办错并扣押
昨日上午,城隍卫生院业务院长郑伟在接受采访时称,城隍卫生院原属于睢县城隍乡乡级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时间是今年7月份。2009年,城隍乡与邻近的阮楼乡合二为一,取名为城郊乡,并将城郊乡卫生院设在了另外的地方,城隍卫生院只得转为私营。“今年春节一过,我们就以个人名义向商丘市卫生局递交了相关手续,申请将医院转变成私营的,但商丘市卫生局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错误,意外地将医院性质定为公立。睢县卫生局发现了这一情况,将办好的医疗许可证扣着不给我们。”郑院长说,他们已经办理了相关医疗手续,因而不能说是非法医疗机构,至于商丘市卫生局出错,“责任就得由卫生局承担,这件事县卫生局的一把手李建军很清楚”。
郑伟说,该院是他和两个朋友承包下来的,目前只开设内科和外科,有两名医生和两名护士,而墙上的科室介绍是以前留下来的,该院并没有真正营业,“我们医院是县里的新农合报销点,这是卫生局批准的”。
【县卫生局】股长和局长说法不一
随后,记者来到睢县卫生局医政股,据股长张腾飞介绍,今年年初,城隍卫生院已经转为私营,而原属于公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于7月份到期,由于承包方没有向卫生局提交相关变更手续,按照规定,“医疗许可证”到期后,城隍卫生院就该被自动取缔。“也就是说,现在的城隍卫生院完全是个非法医疗机构”。“如果递交变更材料,我们一定会备案,也会认真办理,可他们不交,我们也没办法。”张腾飞说,该局卫生执法监督所曾多次给城隍卫生院下达取缔通知,并多次处罚,但城隍卫生院仍然偷偷营业,“我们没有强制执法权,也没办法”。
按照郑伟的说法,对于城隍卫生院是否属于非法医疗机构,睢县卫生局局长李建军“很清楚”。但李建军却向记者表示,该局确实收到了申请变更材料,且已经上报商丘市卫生局,相关证件是否已批下来他并不清楚,也“无法界定城隍卫生院是否非法”。
【市卫生局】不存在办错“医疗许可证”问题
记者在商丘市卫生局核实情况时,该局医政科科长王旭光称,该局曾收到由睢县卫生局上报的关于变更城隍卫生院性质的相关申请材料,但因不符合规定,材料又被原样退了回去。“我们在审核材料时听取了县卫生局的意见,也尊重县卫生局的看法。但是证件连办都没办,何来办错之说?”王旭光说,城隍卫生院在没有取得民营医疗许可证件前开门营业,就属于非法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