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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公司冒充新华社发函要求网站删帖

中国法律网 来源:城市晚报 2010-11-2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网络公关公司冒充新华社发函要求网站删帖

网络公关公司冒充新华社发函要求网站删帖

/形形色色的网络公关公司大量涌现/

新闻提示>>

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民的数量已达4.2亿,覆盖了中国总人口的近1/3。在这个号称整个社会都可以“搬”到网上的时代,对任何企业而言,网络舆情的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可能让它们的商誉在消费者心中大起大落。

在此背景之下,专为各家企业处理网络舆情的机构——“网络公关”应运而生。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公关正在变成“花钱删帖”、“以帖讹钱”的代名词。究竟是什么让网络公关变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甚至越变越黑?记者通过个案分析和专家访谈,试图揭开这个灰色世界的秘密。

文章刊发后

意外从网站消失

2009年8月11日,某媒体登出了一篇题为《珠海:“中国空调能效标志第一案”被法院受理》的新闻报道,报道随后被多家网站转载。然而,几天后,该文作者蔡国兆在搜索自己的文章时意外地发现,这篇文章在大多数网站消失了。

转载网站接到“新华社”删帖函

记者随后联系了曾撤掉这篇报道的中国网,谁想中国网有关负责人的答复,更加出人意料。据中国网称,2009年8月13日,该网站曾经接到过一份盖有“新华社”公章的传真函,函中要求中国网删除其转载的蔡国兆的报道。据这位负责人透露,接到此函文的网站“不止一家”。于是,应“新华社”的要求,多数接函网站将蔡国兆的报道“及时清除”。

新华社是否曾以传真函的形式要求各网站撤掉蔡国兆的报道?记者就此致电新华社秘书处核实。新华社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新华社的每笔函件都有相关记录,经查实,2009年没有针对有关“空调”的报道发出过任何函件;并且,传真上所盖的“公章”样式,与真实的新华社公章不符。因此新华社秘书处肯定地表示,那份“花落多家”的“新华社”传真函“无疑是伪造的”。

新华社删帖函竟是假冒的

“谁的胆子那么大,敢伪造新华社的函件?”对这一“新华社函件造假门”,普通公众也许尚觉诧异,但在资深网络公关策划刘军(化名)看来,幕后的造假者一望便知。

刘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如今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公关的运作来“删除网上负面信息”,这在行业内部早已不是秘密。

在刘军看来,虽然网络公关的活动多少与“灰色”撇不开干系,但公然以“新华社”的名义欺骗网站管理者,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是头一次听说。这让他不禁慨叹:“这部分人胆子也太大了,已经越过了底线。”

那么,当一份自称是“新华社”的删帖函放在你面前,你选择从还是不从呢?显然,蔡国兆的报道几乎在一夜之间退出大众的视线,说明不少网站已经用行动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一切不想看到的信息都可以消失”

据刘军和知名博主“边民”介绍,受企业委托,帮企业在网上“清理负面信息”,目前已成为不少网络公关公司的“常规业务”。

记者调查时也发现,许多网络公关服务提供商都将“监测和消隐企业的网络负面信息”作为其危机公关服务的一部分,承诺会以专业的技术与服务,“将负面信息控制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一家名为“负负得正”的网络公关公司,对其核心业务——“删贴”表述得更加直白。该公司在主页上声称,将为客户提供一套整体的解决方案,保证“一切不想看到的信息都可以消失在您眼前”。

而从手段上看,“公关”、“人力”和“技术”是其三种最主要的武器。

业内公司自曝删除负面信息流程

以“消隐负面信息”为例,“负负得正”公司就在其主页上介绍了一整套操作流程与手段:首先,以建博客群、BBS群发等方式,短时间内发布大量的正面信息,来稀释负面信息;然后,直接找到网站要求“除根”;还会采用搜索引擎优化技术,优化企业的正面信息,把涉及负面的文章挤压到比较靠后的位置,最终达到公关的目的。

“删除信息”、“屏蔽信息”和“改变搜索结果”,是多数网络公关的基础常规业务。对于这类网络公司究竟如何运作“删帖”,天涯论坛总编辑胡彬和凯迪网络总编辑“牧沐”指出,网络公关并无“神通”,不过是多数躲在暗处,或是冒充“受害”的当事单位或当事人与网站联系,指称网站登载的信息属“诽谤谣言”,要求删除;或是直接与在线编辑联系,以删一帖多少钱为诱饵,试图“收买”值班编辑;权势大一点的公关,可能会直接找有执法权的行政部门,指令网站“删帖”;最恶劣的手段是“黑客入侵”,靠技术手段窃取发帖当事人或值班编辑的工作密码,直接修改或删除信息。

收钱删帖成网络公关公司业内潜规则

网络公关不仅以形形色色的“灰色”手段,频频打出“擦边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网站与公关三者间结成了一条庞大的利益链。

有关这一“利益链”的运作流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浙江省网络业内人士表达得较为直白。他告诉记者,“收钱删帖”是最广泛的一种。“比如我在地方门户论坛上想删一个帖子,只需要找到该论坛的某些人付钱就可以了,具体收费很难估计,要依平台的流量而定。”他说,“比如像百度这样的大平台,可能要花上万,如果是地方性小论坛,可能就是几百元。”

大批企业不愿让公众看到的信息,可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悄然“消失”的。

网络江湖中还有另一条利益链

刘军认为,网络江湖中还存在另一形式的“利益链”,此链条直接连接着网站与企业,由网站担当企业“负面信息”的清理器,报酬就是企业在网站上投放收费不菲的广告。

据介绍,当前不少大企业甚至已经懂得“防患于未然”。“有些比较大的企业,在与网站签订广告投放协议时,往往就会包含保护条款及排他条款。网站据此不能发布不利于该企业的信息,也不能发布有利于竞争对手的信息。甚至,还会指定发布一些不利于竞争对于的信息。”“北风”说,“这些做法,目前已经成了网络行业的‘潜规则’。”

刘军把这种“潜规则”称为“撒胡椒面”。他告诉记者,在接受了特定企业的广告费或其他费用之后,部分网站就会把一些企业指定的字眼,调成“敏感词”。“这样,谁在网上撒了胡椒面,谁就可以让自己不愿意示众的信息,被特定网站主动屏蔽;或者利用设定好的‘敏感词’,去攻击对手。”他指出,这部分企业往往出手很大,而面对自己的大客户,网站对其要求“自然很配合”。

警惕网络公关成“网络公害”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现实网络化,网络现实化”的时代里,网络用户同时也是现实消费者,网络公关在虚拟世界的“灰色”运作,不仅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鼓励了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对网络文化和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一样不容小视。

网络“灰公关”监管成空白

受访的法学专家和传媒专家大多认为,规则缺失、监管真空和商道淡薄,催生了这朵“恶之花”。

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近几年来,网络对现实生活的渗透超乎想象,而包括“网络公关”在内的新生事物,尚未来得及进入法律规范的视野,处在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本组稿件综合《中国青年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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