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对情侣在看火灾后的清华学堂。本报记者 浦峰 摄
新京报11月20日报道 昨天上午,北京市消防局通报清华学堂火灾调查情况。经初步调查排除烟花、人为纵火可能。在调查中,施工负责人指示工人向调查人员作伪证,目前有8人被刑事拘留。
11月13日凌晨,清华学堂修缮工地发生火灾。清华学堂是清华大学建校初期兴建的首批主体教学建筑之一,此楼为一座式样别致的二层楼房,德国古典风格,青砖红瓦,坡顶陡起。被称为早期清华大学的象征,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消防局通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余元。
北京市消防局防火部重点保卫二处处长曹广文介绍,施工现场防水作业存在违规情况。目前已经对一名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名施工技术人员和六名工人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市消防局防火部重点保卫二处处长曹广文介绍,根据相关法律对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对施工承包方的防水分包单位河南省恒昌防水防腐有限公司处以合并4万元罚款。累计处罚金额12万元。
清华大学在火灾事故中负有施工监管责任。曹广文表示,消防局及相关部门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将追究清华大学的责任。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履行中,追究其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这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处罚手续正在履行中。”
疑点求证
现场无人施工?
现场施工且用了明火
北京消防局火查处处长文俊介绍,此起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非常艰难,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录像,在调查中,现场施工人员及负责人不配合调查工作,甚至说假话、作伪证。
“说下午5点多就停止施工了,现场没有使用明火作业,但经过调查,火灾发生当天,现场有6名作业人员施工至10点多,且动用了明火,并违规住在施工现场。”
火灾后消防部门马上开展调查,经过大量现场勘查、现场访问和模拟实验,已经确定着火时间是在凌晨0点多,并非当时报道的凌晨1点。根据消防局的通报,凌晨1时1分消防部门接警已到达现场。
烟花或者纵火?
排除烟花和人为致灾
火灾当天有人反映学堂周边有燃放烟花及孔明灯,据此推测烟花引燃了百年学堂。消防部门经过与刑侦部门进行大量现场排查,走访,以及现场勘查,排除了燃放烟花导致火灾的可能。
同时人为致灾等因素也一并排除。具体原因有关调查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收集、固化相关证据。
分包是否违规?
分包办法目前无问题
清华大学学堂修缮工程有北京三建公司总承包,根据施工项目种类不同又分包给5家单位。此情况与上海11·15大火有类似之处。
对此,北京市消防局有关部门介绍,工程分包在施工中是有限制的,一定要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而且不能层层分包。清华大学该工地实行的分包办法目前看没有问题。
扑救超2小时?
40分钟就将火势控制
起火后,44部消防车,308名消防官兵赶至,火灾扑灭时间为3时15分许。如此规模的消防救援力量扑灭这场火用了两个多小时?
消防局指挥中心李志业主任介绍,起火的是木质支架和原有的木窗,当时风比较大,消防员先采用高车压制不让火势蔓延,再派攻坚组在内部进行有效阻拦,40多分钟就将火势控制。“3点一刻才扑灭,这是一个说法问题,人们对灭火和控制时间认识不一样。”火势控制以后还要清理残火,残火较为分散用时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