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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服装店内当众裸下体试穿外裤 称释放一下

中国法律网 来源:现代金报 2010-11-1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11月12日晚,海曙药行街一家服装店,一人高马大的男子走进店里,声称要买一条牛仔裤。女营业员小陈目测了一下男子体型,甩手扔给他一条大号的,让其去更衣室试穿。

男子并没有去更衣室,而是笑嘻嘻地当着小陈的面,脱掉外裤,大庭广众下试穿。“里面有更衣室……”小陈善意提醒男顾客。谁知她一眼瞥见男顾客裤子里居然什么都没穿!

小陈脸红得发烫,赶紧转过身背对男顾客。后者却手里提着服装店的裤子,光着下身在店里走来走去。“你不要这样,要换裤子,到更衣室去换!”由于店里只有小陈和男顾客俩人,小陈尴尬的只能躲到店门口角落处。

“我买裤子,又不干吗?再说,穿不穿内裤是我的权力。”男子不依不饶,看到小陈流下眼泪后,男子穿上裤子准备离开。

缓过神来的小陈冲着店外大喊“抓流氓!”,路过保安听到后合力将男子拿下,扭送到江厦派出所。

在所里,男子交代,他姓马,广东人。他说自己就想释放一下,没想到这样犯法。

根据相关法律,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马某因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被江厦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

昨晚,马某拘留期满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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