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合肥市政务区一在建高楼防护网着火,工人报警后奋力扑灭了大火。但事发之后,工地内一名阻止记者拍照的男子表示,这是在进行消防演练。该工地人员事后两次联系记者,力图证明这场“逼真”的火灾确属消防演练。但消防人员却表示,这可不太像“演练”。
有人救火,有人挡镜头
事发地点位于政务区御龙湾一在建楼房。上午10点,记者赶到现场时,防护网明火已基本被扑灭,一辆消防车正欲离开现场,不少工人站在楼下围观议论。该楼从11层往上南侧大部分防护网被火烧毁,楼体被熏黑,一名工人站在楼顶用水管向下喷水,浇灭余火。一名工人告诉记者:“大概9点半的时候,火从楼房中间着起来,上蹿的火苗引燃了上面的防护网,掉下来的火星把下方的防护网也点着了。”
正当记者拍摄现场照片时,工地内冲出一名男子,用手封住记者镜头,振振有辞地说:“我们家的楼,你们拍什么?我们工地正在搞消防演练呢!不要拍了,不要拍了……”该男子说,他是该工地的管理者:“我们演练定于今天上午9点半开始,11楼有一堆篝火,然后假装有人抽烟,点着防护网。”而当记者询问楼下消防车是怎么回事时,该男子解释说:“他们不知道我们搞演练,可能有人误以为发生火灾才报警的。”
“演练记录”难证事实
当天下午,挡镜头的男子找到记者,希望媒体不要报道此事。该工地一名姓孙负责人也解释说:“我们搞消防演练的原因是想看看水能不能上去,当时的火是一名工人故意用打火机点着的。”当晚,他们又再次联系记者,提供了一份“应急演练记录”,最后一栏“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中这样写道:“本次演练中,有工人拨打110和119,却无人拨打120,说明大家对防火救援预案学习得还不够充分,还应进一步加强学习。”
消防部门表示,消防队确实是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但当时工人已经将大火扑灭。一名消防人员向记者表示,首先,单位举行的消防演练一般都要通知参与人员,不可能为求逼真事先保密,因为这样极易造成恐慌,引发混乱;其次,即使点火也应是在可控范围内,比如在油桶内,制造一些烟即可,不可能真的点燃建筑物;再次,消防演练不会乱打报警电话,如果打了,就是报假警。所以此事不大可能是演练,而是真的发生了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