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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为获刑老总求轻判 称一审适用法律错误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京华时报 2010-11-11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本报讯(记者刘薇)华联公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朱军,因被查出家庭财产超过合法收入800多万元、贪污74万余元,被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朱军不服提出上诉(本报9月2日曾报道)。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检察官当庭指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建议二审改判。朱军则认为自己无罪。
国企老总一审获刑18年
现年49岁的朱军曾留学英国,自称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初,他被任命为国有企业华联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主营高速公路沥青。
2008年3月,由于公司连续亏损,朱军被免职。在此后的离任财务检查中,审计人员发现朱军不仅用一些餐票进行报销,还将其妻配眼镜、拍艺术照、看刘德华演唱会的费用以及其子在“小鬼当佳”照相的费用拿到单位报销。公司随即将此事汇报给侦查机关,朱军被公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朱军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假报销等手段将74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查询、扣押、冻结了朱军的家庭财产,除扣押在案的贪污犯罪所得和合法收入外,朱军对87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朱军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2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朱军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20万元。宣判后,朱军不服,提出上诉。
众多辩解提供不了证据
昨天,朱军当庭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于贪污罪,他说,涉案的报销票据都是因公支出,不是个人贪污。当检察员让其解释报销票据中出现的刘德华演唱会、“小鬼当佳”照相费用、配眼镜发票是怎么回事时,他说,那是自己拿个人票据为单位冲账,是公司的通行做法。华联公司出具的证明则称,该单位没有用个人发票冲账的制度。
朱军还提出,有一些酒店、餐馆的票据以及加油卡的钱,都是他为了给单位拉生意,给了中间人或生意伙伴。不过,朱军提到的人,不是已经去世,就是他不记得名字了。对于唯一一个他能提供姓名和电话的生意伙伴,检察员称,她打过电话,对方称自己只和朱军吃过饭,并无经济往来。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朱军的上诉理由也很多。他称,自己的所有财产都有合法来源。“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不全面,我还有很多奖金、补贴和福利,那些不会显示在工资单上。”他还称,自己有很多专家身份,经常出去做顾问、评委,还发表文章赚钱,并且他也炒股、买国库券等,“我的收入是多元化的,很多合法财产都没被认定”。
审判长询问朱军股票开户单位、投入资金等细节问题,他却难以讲清。就连他家人资助他买房子给过多少钱,他也说不清。
检方建议二审法院改判
一审法院对朱军宣判时,是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后。此前刑法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修订后的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法院判处朱军有期徒刑7年,适用了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
昨天,市检二分院检察员当庭指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为朱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之前,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对此罪应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检察员还指出,后经证实,朱军2000年卖过一套房,赚取过差价,朱军现在家庭财产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有所减少,建议二审法院改判。朱军对检方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表示感谢。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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