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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如果有物证 宁愿坐牢100年

中国法律网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2010-1-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李庄:如果有物证 宁愿坐牢100年

李庄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无罪

李庄案从昨天早上审到今日凌晨1:00没有结果

重庆涉黑案辩护律师李庄案昨天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庄否认了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所有有罪指控。庭审过程中,他三次使庭审中断。

庭审大厅内能容纳200人旁听,在大厅内前三排就座的是受邀前来旁听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直到今天凌晨1时,庭审才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现年48岁的李庄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接受龚刚模妻子程琪和堂弟龚云飞的委托,与本所律师马晓军一道担任龚刚模的辩护律师。为此,龚刚模的亲属支付了律师代理费150万元。12月12日,经龚刚模检举揭发,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

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

检察机关指控,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的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出李庄引诱证人作伪证的事实有: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

表情

入庭时向亲人挥手致意

大喊被关三天不让吃睡

上午9:10,庭审开始。穿着一身蓝白相间囚服的李庄,在两名法警看押下,从法院侧门进入审判大厅。

刚踏进大厅,他就转头向左边的旁听席探看,并微笑着举起右手向旁听席上的亲属示意,表情轻松。

审判长付鸣剑按照程序,询问其身份。在第一次身份核实时,当审判长询问其籍贯和居住地时,他将两者颠倒,将籍贯说成了天津,将居住地说成了河北石家庄,随后得到了审判长的纠正。

当审判长问他为什么被起诉,李庄脸上的轻松表情瞬间变成痛苦,他大喊:“我也不知道自己被逮捕的原因。”

李庄说,12月12日,当他来到龚刚模妻子所在的病房,准备解除代理律师身份时,六七名自称重庆警察的男子将他从医院病房带到首都机场,并直接带到重庆。“我是被秘密抓捕的,我没有搞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

他双手比划着,大喊自己被抓捕后,“从13日凌晨开始,被关了三天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一直讯问逼供”。

手段

三小时内迫使休庭三次

随后,付鸣剑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李庄宣读了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义务。话音未落,李庄即在庭上要求江北区法院和江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集体回避。

审判长让李庄陈述申请回避理由,李庄称这没有法律规定,是学术界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李庄的要求被审判长驳回。

李庄随后又称有5个申请要当庭递交审判长。审判长准许李庄当庭宣读了五个申请。申请被驳回后,他称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并以沉默对待法院的审判。审判长与另外两名法官商量后,第一次宣布休庭10分钟。

再次开庭后,李庄又要求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和公诉人回避。

审判长向李庄说明不受理其申请的理由。但李庄却依旧坚持自己的意见,语气激动。李庄的要求被审判长制止,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上午11时,因对公诉人提起的公诉有异议,李庄拒绝回答问题。审判长随后第二次宣布休庭10分钟,对被告人申请进行合议。

重新开庭后,李庄的情绪缓和下来,表示愿意配合庭审。依次回答了公诉人讯问和辩护人提问。

12时29分,李庄再次向审判长提出要求,“我要上厕所。”考虑到保护被告人权利,审判长第三次宣布休庭。

情绪

申请被驳回 李庄用沉默应对公诉人

庭审刚开始,李庄就提出5个申请。

这5个申请为:对龚刚模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申请龚刚模、马晓军等8位证人出庭质证;调取李庄会见龚刚模时的录像录音证据;申请延期审理其本人的案件;申请将其案件移交重庆之外的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审判长当庭对5个申请进行了说明。对于第一个申请,其辩护律师之前也向法院进行了申请,法院接到申请后,委托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对龚刚模是否因外力因素造成其人身伤害及成因进行鉴定。

此外,12月26日,法院向被申请出庭的8位证人中的7位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另一位证人因在北京就医(龚刚模妻子)而采取电话联系方式,8位证人均表示不愿意出庭作证。

法院曾到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依法调取录音录像,看守所答复仅有实时监看装置,但该装置没有录音录像功能,无法提供李庄会见龚刚模时的监控录像。

对于李庄提出的延期审理和异地管辖的申请,审判长称于法无据,依法驳回。

由于对5个申请没有得到满足带有情绪,当公诉人对李庄进行讯问时,李庄再次向法庭表示,主诉人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要求其回避,在被拒绝后,李庄对公诉人的提问用沉默以示对抗。

几分钟后,他又改变了主意。“算了,不要浪费法院资源”,开始回答公诉人的提问。

态度

“没有半点物证” 李庄否认所有指控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李庄均给予反驳,“这些都不属实,是警方一手捏造的”。

公诉机关宣读龚刚模的证言,指证李庄在与其见面时,通过贴耳的方式,小声告诉自己要说审讯时遭公安民警的殴打、刑讯逼供,以此来为自己翻供,否则,就必死无疑。李庄还当着龚的面读另外一名涉案人的笔录,让其知道案情的细节。

对此,李庄为自己辩护称,龚刚模的证言都不可信。理由是,龚刚模几次的证词和发言有出入并自相矛盾。例如,龚12月中旬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声称,李庄通过眨眼和肢体语言暗示他和妻子串供,但在12月10日的证词中称,李庄是贴近他的耳朵让他和妻子串供,并让其说遭刑讯逼供。

此外,李庄说,他与龚的三次见面都有民警在现场,每次和龚见面都保持2米的距离,“我如何能在警方的眼皮底下做到这些?”

李庄为自己辩护,之所以告诉龚让其在庭审时大声说自己被打伤,是因为他的手腕上确有伤,龚告诉他是遭到殴打逼供,“让他在法庭上说出真相,是我作为一个律师的职责”。

李庄声称,就因为发现了这个重大逼供情节,才遭到了警方的抓捕,因为警方不想让他说出真相。

在谈到8名证人不能到庭面对面指证他的犯罪细节时,李庄情绪激动地说:“人证不能出庭,又没有一点物证,这怎么能让我信服?”

他三次提醒公诉人:“警方没有拿到哪怕指头大小的半点物证!”他怒斥说,如果有物证,证明他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他宁愿“被判(坐牢)100年”。

李庄证实:曾与办案民警三次激烈言语冲突

庭审中,李庄证实了这样一个细节,就是和办案的民警发生了不快。他三次到看守所会见龚刚模,都与一名姓张的民警发生言语冲突,最后一次李庄甚至大声喊着让张“出去”。

李庄说,11月24日,他第一次到看守所会见龚刚模,负责审查龚的张姓民警不让会见。“现在已经是审查结束,等待开庭的阶段了,律师见自己的委托人为什么民警还要在身边监视?我当时要拒绝他在现场,结果发生了争吵。”

随后,在11月26日与龚见面时,同样和张姓民警发生争吵,同样是因为张在身边监视他和龚刚模说话。“他是审查龚的办案民警,龚称自己被逼供,他在身边龚就不敢大声详细说,所以第三次会见时我赶他出去,两人又发生了争吵。”

李庄称,就是因为这些争吵为自己被抓埋下了祸根。

家属:如判有罪就逐级上诉直到最高法院

李庄和龚刚模每次见面都有摄像监控。

“左前边一个,左后边一个(摄像监控)。我到底是用眼睛和肢体语言暗示龚刚模,还是小声说话让龚翻供,一看就知道了。”李庄在庭审时提出播放监控录像的要求。

但审判长给出的答复是,监控装置没有录音录像功能,无法提供。对此,两位前来旁听的李庄亲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质疑:这么重要的证据怎么能出差错呢,这分明是有问题。

这两位前来旁听的李庄亲属不愿表露身份。据说其中一人是李庄的妻子。两人说,感觉审判不公,李庄很多权利被剥夺,连一些需要说明情况的话都没让说。“相信法院是公平公正的,但如果判处李庄有罪,我们就会逐级上诉,直到最高法院,还李庄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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