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岁郭美云是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环卫所的一名环卫工人,她的工作是负责打扫永外正街的卫生。但一场意外改变了她的生活,在一天凌晨打扫街道时,一辆无牌摩托车将她撞成左腿骨折,至今卧床不起。郭美云也因治疗所欠下的债务一筹莫展。对于因工受伤的郭美兰未如愿获得工伤赔偿,本报“公益律师”愿意为郭美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权。
欠费停药被迫出院的郭美云维权陷入困境
环卫工被撞伤后肇事者逃逸
“环卫所规定凌晨4点上班,我因为打扫速度慢,每天都提前十多分钟上工以确保准时完成工作。”郭美云说,她在环卫工人岗位上做了两年,这个习惯也坚持了两年。
2009年11月22日凌晨,郭美云一如既往地早到了20分钟。在她将自行车扶到马路边,拿着扫把等工具准备开工时,突然间,一辆摩托车猛地撞上她。顿时,倒地的郭美云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驾驶摩托车的黑衣男子扬长而去,而且她发现这辆摩托车没有悬挂任何牌照。
“由于我没有手机,最后在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郭美云说,她被送往医院救治前,交警也出了现场,但由于事故发生在凌晨4点,永外正街一带没有摄像头,交警部门至今没有找到肇事者。
数次欠费停药被迫出院回家休养
郭美云被送到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当时已明显感觉到左腿可能断了,医生也确诊为“左胫腓骨骨折”,随后,她被转到江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手术。然而,医药费却成了家里最大的难题。
郭美云告诉记者,她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丈夫因有眼疾,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贫困的他们还是低保户。“全家东拼西凑才交齐了1万元手术费,跑了几趟单位董家窑环卫所,才拿了8500元用于治病。”郭美云的丈夫说,每次看到她因欠费停药左腿肿起来,心里都非常不是滋味。
由于再一次面临欠费停药,无计可施的郭美云只好选择出院。“医生建议躺在床上休养6个月,而我现在还经常半夜爬起来吃止痛药。”郭美云说,出院后,单位也来要过发票,说是要报销医药费,但他们不肯承诺报销的医药费优先给她。
环卫所称已申请报销医药费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环卫所所长徐根明。他表示,由于环卫所的资金都必须向政府申请,已经就郭美云的事情递交了申请。目前,他们打算先报销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以及评伤残都是后一步工作。
“郭美云欠费停药期间,环卫所的账面是空的,并不是有钱都不出。”徐根明表示,只要郭美云的家人先将发票拿过来办理报销,他可以出具发票的收据。虽然环卫所为所有环卫工人分别购买了100元的意外保险,但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此能否享受到工伤待遇并不能保证。
律师表示没签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郭美云的丈夫说,有人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但郭美云并没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此,本报“公益律师”、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雅平称,虽然环卫工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方面,单位首先违反了国家劳动法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上班途中发生的伤害肯定属于工伤,有充足的理由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金,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保险金,单位应参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赔偿受害者。
“即使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王律师得知郭美云经济条件不好,且又迫切需要法律帮助,为此,她愿意为郭美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