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婚姻家庭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婚姻家庭法律 > 婚姻家庭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家庭冷暴力怎么办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0-1-20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家庭冷暴力怎么办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处于家庭冷暴力中的女性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

  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问一问自己是否主动改变态度来挽救婚姻,如果证实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那么一定要果断结束婚姻。看双方有没有心理问题,不能一味指责对方,给彼此留下空间来思考,不可消极、被动、软弱地面对问题。

  夫妻交流中,冷暴力表现为两类:

  第一类:对对方进行习惯性的贬低,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用满不在乎的态度让对方感到自身的“渺小”。或是当对方是“透明人”,不同对方进行任何交流。

  第二类:“揭老底”,往往不但当事人受到伤害,还发展到“株连九族”,更为事后关系的修复和重建带来诸多隐患

  对于家庭冷暴力,专家支了几招:

  ◆写信:夫妻双方不愿说话,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交流,比如发个短信、写封邮件。如果条件不允许就写在纸上,把想与对方说的话写下来。

  ◆孩子:如果家里有孩子,可以从孩子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话题逐步地进行交流,达到沟通的畅通。如果没有孩子,可以考虑两口之家增加一个新成员。

  ◆搁置:如果有什么两人都不愿提的话题,可以暂时不说,先谈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然后逐步地、真诚地进行沟通。

  ◆迎合:妻子在丈夫的眼中永远都是弱者,即使你再有能力,丈夫也有保护你的想法。去迎合他,每天要求他抱你10分钟,只要坚持,时间长了两个人的感情会大有改观。

  ◆气氛:把家内冷色调的灯光换成暖色调的,在丈夫回家前将灯光调暗,回家后他会觉得非常温馨。

上一条: · 家庭暴力的特点及成因
下一条: · 家庭暴力感情破裂 离婚!
  最新婚姻家庭常识: 
·男方离婚起诉书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军人结婚登记是否有特殊程序?
  最新婚姻家庭咨询: 
·起诉离婚该判决是否公正合理?(0回复)
·如何取证(0回复)
·关于合法休假(0回复)
·结婚(0回复)
·独生子女办理条例(0回复)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婚姻家庭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婚姻家庭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婚姻家庭视频                    全部>>
无处安身的爷爷
江苏未婚妈妈网上拍卖
荒唐的报复
婚姻变奏曲·致使的怀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