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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可撤销婚姻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0-1-1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婚姻登记机关对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非常简单:只要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并且不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问题的,就可以立即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只能找法院去解决。

  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处理稍稍复杂一些,主要的方面有:(一)只受理在婚后一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的申请。(二)审理此类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即使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也不允许上诉。(三)财产的处理: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否则都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四)子女抚养问题:按照离婚诉讼的原则处理。

上一条: · 二审提出婚姻无效新证据的程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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