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0日,天津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在包头无水港成立,标志着海事海商案件可在我市直接受理,简易案件可就地公开审理、调解或裁判。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10个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的天津海事法院是我国最早建立的海事法院之一,司法管辖范围覆盖天津市和河北省的渤海海域,负责审理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事执行和海事请求保全等60类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包头无水港巡回审判点是天津海事法院自2006年设立河北省咀东、黑沿子、乐亭、抚宁、昌黎、京唐港、黄骅港、南排河、天津汉沽大神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石家庄无水港、天津临港工业区等十二个巡回审判点后设立的第十三个巡回审判点。
包头无水港的建立,实现了包头陆港和天津海港功能的无缝对接和互为延伸,随着内陆港功能建设的不断完善,这种融合对于缩短西北地区与天津港的经济距离、推动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天津海事法院在包头无水港成立巡回审判点,将使包头内陆港功能更加完善,有利于落实海事司法管辖权,更好地为西北地区提供及时、便捷的海事司法服务,公正高效地审理西北地区的涉海、涉船、涉港经济纠纷案件,维护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秩序的和谐稳定,促进西北地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