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南端,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港口城市北海,有一个年轻而又充满锐气的审判机构。说她年轻,因为她今年仅有“十岁”,是全国十个海事法院中最年轻的一个。在该院成立十周年之际,记者慕名前往采访,亲身感受她十年发展的不平凡历程。走进北海海事法院的审判办公楼大厅,“公心立正义,厚德济沧海”的院训跃入眼帘,格外醒目。短短十个字的院训,是该院十年发展历程的浓缩,也是生动的写照。该院建院十年来,从零开始,走过了艰难的创业阶段,近年来步入了良好的发展时期,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水平、规范化的管理、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成为西南地区一个重要的涉外司法窗口。
提供优质海事司法服务
为北部湾发展护航
北海海事法院管辖我区所属港口、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以及云南省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建院伊始,该院就牢牢把握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大局服务的时代脉搏,努力提供优质海事审判服务。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深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不断推进,北海海事法院肩负的海事审判任务日趋繁重。该院上下一条心,着力建设一个能体现国威的现代化海事法院,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为广西乃至西南地区对外贸易和航运经济、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随着服务领域的拓宽,该院的影响力日益显著,受理的案件逐年增多。截止至2009年6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07件,案涉标的24.39亿元,受理案件数年均增幅达24.2%,2009年上半年,受理案件700件,案件数和标的额均比成立之初的1999年上升10多倍。案件类型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水域污染等50多类案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为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巴拿马“齐航”轮碰撞我国渔船造成6人死亡案、合浦海域系列污染案、邕江水域系列污染案等。
针对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涉外性等特点,该院坚持平等、中立、公开、高效、权威等司法原则,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力求把审理的每一个海事海商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海事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一是全面贯彻和谐审判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视为更高层次的审判,力求案结事了。多年来该院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大量纠纷得到和谐化解。2008年,在审结的315件一审案件中,调解、撤诉案件196件,调撤率达到62.22%,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按照司法规律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运用信息化平台进行案件流程管理,及时提醒和催办案件;《案件质量评分标准》、《合议庭办案规程》、《海事裁判文书制作细则》等系统的审判管理制度相继出台,对强化合议庭职责、裁判文书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规范了案件审理的具体环节。三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与日常审判工作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主要包括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办案(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和书记员技能等业务竞赛,建立业务竞赛促进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2005、2006年自治区高院开展的业务竞赛中,该院荣获一等奖项8个、二等奖项10个、三等奖项16个,位于全区法院前列。四是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海事法院跨区域管辖面广、线长、点多,为了解决群众参加诉讼不便的问题,该院克服了人、财、物不足和管理上的困难,相继设立了贵港法庭、景洪法庭和防城港法庭,同时增加在诉讼指导、司法救助、便民设施等为民的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在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航运、港口经济发展,优化司法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不断努力,该院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建院以来,3个月内办结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达55%以上,从未出现办案超法定审限现象。2002年以来,在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该院有16篇裁判文书分获一、二、三等奖;在最高法院2002年度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评比中,有2篇裁判文书分别获二、三等奖;在2005年全区法院裁判文书抽查点评会上,该院被随机抽查的判决书良好率达到100%。该院还以总得分居全区各中院的第六位的好成绩,荣获2008年度全区法院综合目标管理二等奖,标志着审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全面加强规范化管理
塑文明规范法院形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流的业绩要靠规范的管理作保证。近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创出了一条新的路子,管理方式从粗放型管理演化成精细化管理,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院内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按照审判工作规范、执行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工作规范、综合管理工作规范分类编印成《北海海事法院制度汇编》,严格按制度进行管理,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同时抓好各项规范管理机制的完善和落实,以管理促公正,靠管理保质量,向管理要效率,使“依法依规依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司法管理模式、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规范审判管理,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通过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立案、审判工作规范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上诉、执行、归档等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使案件运行情况、去向、办理进程清清楚楚,审判人员在各个阶段的职责明明白白,从而确保各个审判工作环节都严格按法定程序高效运行,及时公正办结。
三是规范队伍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和“以法官为中心”的队伍管理理念;定岗定责,目标量化,强化监督,实行表格式业绩考评、廉政档案、风险保证金制度;塑造在认真贯彻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的同时,细化法官管理制度,如法官的职责制度、考评制度、晋升制度、约束业外活动制度、司法礼仪制度等。
四是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塑造文明、有序的机关形象,确保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协调、保障有力。
以公正、文明、廉洁为目标
打造精英审判团队
队伍素质关乎法院可持续发展大计。北海海事法院积极打造人才高地,建立良好激励竞争机制,经过多年培养,逐渐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优良,适应海事审判需要的人才队伍。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激发各类人员工作活力,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该院立足海事审判工作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积蓄力量,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高标准选拔人才,先后7次在全国或全区范围内招录人才,录用了一批高素质的干警,充实了审判力量。目前,在编的58名干警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17名,平均年龄36岁;全院30名法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13名,占43.3%,10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倍受好评。建院以来有2人分别被评为北海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被北海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法官,27人次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的表彰;有1人和1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和集体;2人被评为全区十佳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政法委分别授予该院海事审判庭“全国海事审判先进集体”和“全区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该院“文明窗口单位”;北海市授予该院“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此外,全院干警在省级以上学术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及调研报告138篇,在全国、全区法院各种研讨会及评比活动中获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共39篇。
建设现代化软硬设施
为海事审判添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建院十年来,北海海事法院以现代化、信息化为导向,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法院软硬环境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审判办公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办公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海事审判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今年,在完成法庭“五化”建设之后,该院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办公现代化建设,完成三大审判科技建设项目。一是建成并在全区法院中率先启用科技法庭。科技法庭是升级版的数字化法庭,它由举证系统、影像系统、网络系统和控制系统所组成。书记员轻点鼠标,即可完成对法庭现场电子设备的控制;通过局域网相连,在法庭外可以同步观看庭审实况。科技法庭还具有庭审笔录助记功能,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庭审过程中的声音、图像、文字等进行处理,制作出可供快速检索的标签和可以发声的word文档。在技术上全面改革现有的法庭庭审记录方式,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的电子信息资源,更利于加强庭审管理,提高庭审效率,规范庭审活动。二是建成科技化审委会议室。审委会议室配备有投影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影音系统。所有相关资料全部预先输入电脑,通过网络传送到显示屏或投影出来,无需再分发印制的案件材料。影音系统也具有语音、视频跟踪记录功能,召开会议更加简单方便。三是建成全区法院第一个电子档案室。在去年档案室升级为自治区一级档案室基础上,将几千卷新归档和旧库存的纸质档案一一扫描录入,为每件档案建立了全套电子影像,按不同权限,局域网上的联网计算机可以查阅、打印全部或部分档案资料,实现了全部档案电子化。档案查询、管理工作网络化,实现审判信息资源共享,更加方便快捷。
科技化的法庭、审委会议室以及电子档案室,加上原有的远程电子签章、智能考勤、二级专网、内部办公局域网、视频会议、触摸查询、安保监控等系统……作为全区先进的数字化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的数字化经验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管理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持,展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现代化人民法院新形象。
又是一年的夏秋之交,北海海事法院也伴着岁月的脚步,走过春夏、走过秋冬,走过十年的风雨历程。十年前的今天,北海海事法院才刚刚起步,从无到有,历尽了风雨坎坷。值得骄傲的是,经过全院司法干警的辛劳付出和不懈努力,该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为广西乃至西南地区对外贸易和航运经济、港口经济、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北海海事法院正不断绽放出勃勃生机,走向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