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网讯 6月30日下午,扬州海事局召集辖区11家航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召开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会议,共同推进长江扬州段安全形势的稳定。
扬州海事首先传达了上级机关关于安全诚信管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2009年上半年度辖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航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是要继续落实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注重内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加强对船舶的跟踪和指导,切实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三是强调海事部门将不断提升海事监管水平和服务水准,与各航运公司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随后,扬州海事相关业务负责人向与会代表宣贯了《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要求各航运公司及其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于公约中有关责任主体、强制保险等内容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海事部门还通报了上半年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滞留情况以及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情况,要求各航运公司在内部管理上要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避免同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在体系管理上要将水上安全及防污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纳入体系文件,严格按照体系文件办事,防止内外“两张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