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天津市粮食局
内 容 概 述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纪念宣传活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所辖区域粮食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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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文件
津粮政法〔2009〕11号
转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纪念宣传活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所辖区域粮食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