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打黑风暴启动以来,整个重庆公安系统已有20多位处级以上官员因涉黑落马,已处理警员共达100多人。其中最扎眼的莫过于两个人:一个是涉案总资产近9位数的文强,另一个是公安战线上,曾经的缉毒女英雄陈光明。
文强,1992年调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重庆直辖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长达11年,2003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在任期间,其以职务之便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从中谋取暴利,俨然一名当代“红顶土匪”。
曾经光芒四射的文强,在利益驱动下,导演了一出官商匪连坏勾结,坑害人民群众的闹剧。疯狂敛财,大建别墅,结果终归身陷囹圄,把自己推上不归路。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博了个“富可敌国”的千秋骂名。
由于文强“风头太盛”,以至于其僚属陈光明很容易被公众忽略。实际上,跟着文强一起倒台的众多官员中,这位曾经的全国十大女杰、缉毒战线上的女英雄,无数女干警的偶像之倒台,更富戏剧色彩。
媒体曾这样评价陈光明:在禁毒战线上,她身先士卒、出生入死;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前沿,她机智严谨、屡破大案。从警28年来,她先后在公安战线的刑侦、禁毒、经侦等岗位上工作过。她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与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作斗争,被群众誉为“巾帼英雄”、“警界女杰”。
这样一个“任长霞”式的警界女英雄,何以跟着文强一道腐败,而葬送了自己数十年打拼赢得的美誉?
笔者以为,个中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从客观上讲,文强领导下的重庆公安机关总体腐败。碍于领导权威,陈不自觉的也沦为包庇黑恶势力的帮凶;二是从主观上讲,陈政治立场不坚定,站错了班,跟错了人。对于黑恶势力的“答谢”,亦是半推半就,或者不亦乐乎。
从2004年到2007年,在陈光明的亲自参与和指挥下,重庆市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718起,打击处理1219人,侦办了由公安部、重庆市政府交办的督办案件30余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3亿元。
由于功绩突出,所以有声音说:陈光明系被文强“所害”。笔者则不以为然。
一个执法战士,既然敢于大战各类犯罪分子,何以不敢揭发“黑局长”的罪责?一个公安干警,理应清楚,包庇犯罪,特别是包庇黑恶团伙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多大!何以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为之?一个党员干部,应该知道自己真正要服从与服务的不是直接上司,而是赋予其权利与使命党和人民。
陈光明的“灰色转身”,源于利益熏心的侥幸与毫无原则的盲从。党性的缺失、政治上的不成熟,加之糖衣炮弹的袭击,终于把这朵铿锵玫瑰,化为罂毒粟红。
有群众评价说,在重庆,文强与黑帮老大称兄道弟,所以口碑一向不佳;陈光明则不用,她此前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的女英雄,正义与美丽的女警花!
如今,一切曾经的功绩与美誉都化为泡影,等待黑局长、靓警花的,将是党纪国法的制裁。前车之鉴君莫忘,后来之士要深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