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从成都一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发现案中大案 目前已上报最高检
四川新一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又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海关票抵扣税款。在以"虚"对"虚"的一进一出中,新一康"收获"颇丰。日前,这起涉案金额达3800余万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成都中院落判,该公司老总张红奇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昨日,成都市检察院传来消息,该案还暗藏惊天线索:检方从一名嫌疑人的电脑中,赫然发现记载着全国200余家公司涉嫌相同犯罪的记录……目前,四川检方已将线索上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
[虚开发票]
医药公司挣"开票费"
新一康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经营业务的公司,具有医疗器械、药品及保健品的零售、批发和进出口经营权。为了让公司快速"做大做强",该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张红奇想出一个险招。
从2005年至2006年,张红奇利用公司的经营药品资质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为9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38份,导致国家损失税款556万余元,新一康公司以"管理费"名义按照开票金额的4%至8%收取开票费。随后,受票单位拿着这些发票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抵扣税款]
买来虚开海关票抵扣税款
为他人虚开高额的增值税发票,不管买卖是否虚构,开出的票却是真实的。按规定,新一康公司就应按开票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税金,而收来的钱远远少于应缴税金,这笔买卖岂不是亏本了?对此,新一康公司早有"妙计"。
为了少缴税,新一康公司找到了与自己一样 "乐于助人"的人。在张红奇的安排下,新一康公司副总与来自广东的詹锦伟等人取得联系,新一康以支付面额4%的开票费为条件,从詹锦伟等人手中"买来"虚开到上海、深圳、天津海关的海关进口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票)共计88份,金额达1.8亿余元。海关票到手后,新一康公司向税务局申报抵扣了海关票的进项税款3187万余元。
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开票费约6%,又向他人购买虚开的海关票以抵扣税款,支付进项票4%。两个"动作"都是虚的,然而,就在这以"虚"对"虚"的一进一出中,新一康公司获得丰厚"利润"。
[东窗事发]
老总被判无期徒刑
2006年12月22日,侦查机关向成都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提请批捕张红奇等两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发现,2006年1月至10月期间,新一康医药公司出纳、购销部经理等人明知公司接受的是虚开的海关票,仍参与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并在公司电脑系统中制作虚假资料。检察官认为,这些人有虚开增值税发票共同犯罪的嫌疑。
检方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公安机关对袁明向、付忠良等8名嫌疑人作出立案决定。经检方提起公诉,日前,成都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新一康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罪,被判处罚金500万元;张红奇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蓉等9人以相同罪名分别获刑13年至缓刑不等的处罚。
[惊天线索]
200余家公司涉嫌相同犯罪
公安机关补充提请批捕广东人詹锦伟时,成都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对其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检察官在詹锦伟用于记录"交易"的电脑中发现玄机。根据交易名单显示,詹的"客户"不只新一康公司一家!这些客户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家公司,詹锦伟将伪造的海关票出售给了这些公司,这些公司也同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
受管辖权限制,成都市检察院无权对这些案件进行调查。案情重大,市检察院立即将这200余家公司涉嫌犯罪的线索上报省检察院。目前,省检察院已将线索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