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已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如果你准备随旅行社外出旅游,应该了解一些《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要记住以下的一些重点内容,这将有助于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查清旅行社资质
《条例》第42条规定,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颁发、变更、吊销、注销,违法经营行为及诚信记录、投诉信息等情况。联系旅行社时,可到相关部门网站查清该旅行社是否符合《条例》第6条规定的设立条件。查清资质,选择正规旅行社是保证旅游质量的基础。
不签违规合同
《条例》第24条至27条规定,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须知,签订违规合同会给旅游留下隐患。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与旅行社洽谈后,要仔细审查合同是否载明《条例》第28条规定的必备事项。即旅行社名称及经营范围、地址、电话和许可证编号;经办人姓名、电话;签约地点和日期;行程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时间次数;缴纳旅游费用及方式;安排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需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及价格;解除或变更合同条件和提前通知期限;违反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及应承担的责任;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此外还要根据《条例》第29条规定,要求旅行社对合同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检查是否投责任保险
《条例》第38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检查是否及时投保,有利于防范旅游风险。
准确投诉及时维权
《条例》第41条规定,旅游、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43条规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向旅游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外汇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按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旅游者。因此,旅行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要视情形准确、及时地向相应管理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