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一起分享了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的相关知识 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一起闯市场 合股比合伙划算互助公社邀律师为中小企业主“把关”:
朋友合作办企业,合股人可以合理止损,而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签订合同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交易过程中如何防止被欺诈?”……6月28日,商报互助公社邀请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魏广秧主任律师,开展了“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讲座,和数十位中小企业的企业家一起分享了法律风险与防范的相关知识,并现场给社员提供了一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商报记者 纪宇
实习生 郑雪
签订合同不要依赖个人关系
“过去我们只重视业务上的发展,忽视了对企业合同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对合同文本的一些关键细节没有研究,发现漏洞后,已经晚了。”有参会人员表示,一些民营企业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同很轻率,从而导致经营后期纠纷增多,矛盾出现后的损失很难弥补。
魏律师介绍说,过去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经常忽略对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约定,一旦货款无法及时追回,只能到外地法院起诉,不但浪费时间,也给企业增加不少诉讼成本。
专家提醒,在签合同方面,最好不要简单地信赖朋友关系,一旦发生利益分歧,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的合作就很容易瓦解失效。“朋友合作创办企业,最好是进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而以合股人的形式简单开始,即使出现负债和破产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股人也可以合理止损,而合伙人的形式将导致无限连带责任,扩大损失。”
夫妻公司也要分清家和业
“凡是企业,或多或少会存在自然、客观的法律风险。”魏律师说,存在法律风险并不可怕,主要是人们有时会忽视它,导致危机的发生。“尤其是‘夫妻店’和‘影子’公司,出资人与登记股东不一致,一旦‘身’与‘影’不默契,内部利益分配及外部担责的风险就会加大。”
“夫妻公司可以说是最常见的民营企业形式。但在实践中,夫妻间经常家庭和公司财产不分,家事公事区分不清,更说不清个人财产。”魏广秧说,如果两人的婚姻出现问题,对公司的发展无疑将产生困扰。
另外,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出于某种考虑不愿以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而是采取自己出资,由他人登记为公司法人。这种“影子”公司的做法,实际上风险很大。
民营企业“融资”要避险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困难当属融资问题。
魏律师介绍,很多民营企业在缺乏正规、有效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只好寻求民间借贷、集资等方式筹资,甚至有民营企业靠拖欠贷款来获得正常经营的资金,这就造成了一些潜在风险。“有的企业为了融资而借高利贷,当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无法控制,最后家破人亡。”
“如果想把企业做大做强,法律、财务、金融三大方面知识缺一不可,去年的‘三鹿事件’就是教训。”魏广秧说,很多民营企业家为了节约时间、成本,宁愿拖延纠纷或债务问题,这势必会影响公司正常营业和发展,所以企业家一定要加强法律意识,才不至于使企业陷入困境。
此外,在民营企业里融资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袋、股东追加、引进战略投资、公司债券、上市等方式,其风险也会变成高利转贷、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控制风险不能“亡羊补牢”
据统计,在合同履行方面,我国91.4%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合同纠纷,其中7.1%的企业合同纠纷为10起以上。
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相比大型企业抗打击能力更差,如果企业处于创业期,企业的各项制度尚不健全,尤其是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差,经营策略必然趋于高风险。
据美国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企业用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费仅为没有法律顾问情况下经济损失的5%。如果企业的意识还停留在亡羊补牢的阶段,等事情到了只有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阶段才找律师进行咨询分析,此时无论律师能力有多强,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已成定局。
“眼下,律师经常扮演的是一个救火队员的角色,企业出问题了才想起找律师,这其实是在走冤枉路,是委托人没有完全认识到律师提前介入的意义。这就好比是参加体检,体检显示没有异常总比疾病缠身了再去治疗好得多。”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尽量地规避风险与损失是他们对法律顾问的主要诉求。而企业“法律顾问”充当的就是企业“保健医生”的角色。
免费帮忙瞧合同
讲座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中小企业家纷纷与专家探讨自身问题,希望能够得到“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此,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推出了“免费在线合同审查”法律服务项目,帮助您规避合同法律风险。
如果您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意请专业律师帮您鉴别把关,可以将合同发送电子邮件到hetongsc@qq.com,在邮件中应注明委托人的联系电话以及回复邮箱,或者通过创富热线65866633进行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