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商务局制定的《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 (区商务局 二○○九年八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全区的对外贸易成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提升企业抗击金融风暴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隐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09〕65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濮政办〔2009〕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创新工作措施,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一)引进出口型项目。紧紧抓住目前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以我区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依托,以中心商务区、濮东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新马泰、日韩等为主要目的地,大力引进进出口型项目特别是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强化对引进出口型项目的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等,推动项目尽早落地。 (二)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带动我区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等产品出口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选择总机厂、特修厂、信宇公司、河南华裕化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濮阳市银泰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机电产品出口推进计划,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造;支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大出口产业基地、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出口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抓好我区石油设备产业出口基地建设。 (四)开拓新兴国际市场。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着力扶持我区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春秋两季广交会、华东交易会、深圳高交会、东盟博览会、乌鲁木齐交易会、印度机械和电子消费品展览会、中国商品贝宁展览会、中国出口品牌商品美国展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销会,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五)实施全民外经贸战略。积极推动我区有条件的企业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进一步壮大外贸队伍。加大对外贸企业尤其是新获权企业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获权企业到海关备案,协调解决企业备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我区新获权企业数和直接发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数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 (六)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研究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服务贸易的指导和支持。大力培训和引进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人才。 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一)加大软环境治理力度,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扯皮推诿行为。 (二)建立对外贸易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我区进出口商品交易网,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信息和交易服务;建立区重点出口企业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企业服务。 (三)健全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制。健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对贸易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交涉、早化解。加强对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护主义和贸易壁垒等工作的指导,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区出口企业的权益。 (四)大力引进外向型人才。在加大我区外贸人才培训力度的同时,积极引进高素质的外贸管理人才,为各类外贸企业提供急需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外贸队伍素质。 (五)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和出口退税率查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简化有关手续,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 (六)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依托商检濮阳办事处、海关安阳办事处濮阳联络点设立的平台,为我区企业提供便捷的商检、通关服务。按照商检、海关机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加快我区企业的升级申报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一)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企业开拓国外市场;要积极开展出口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探索融资服务创新,不断扩大出口押汇、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和出口保付代理规模,拓展外贸企业融资渠道。尽快设立外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用足用活各项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认真宣传、督促企业落实好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对进出口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设立区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濮政办〔2009〕45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财力和对外贸易实际工作需要,从今年起,区财政每年要安排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外贸出口。具体使用办法另行制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持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扩内需、保增长的同时,千方百计稳定外需、稳定出口,促进外贸增长。要切实加强对外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把对外贸易作为发展经济、扩大开放、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二)建立对外贸易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区政府建立对外贸易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指导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办公会议,及时解决对外贸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区长为联席办公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商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外侨办、区国税局为成员单位。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三)完善外贸工作考核机制。将进出口指标纳入全区主要经济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分解下达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外贸运行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区外贸运行数据库和重点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并对出口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形成工作合力。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进出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形成促进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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