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10日,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被批准成立,5月1日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这是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取得了国家外资委发放的中外合资企业第“001号”。
1979年6月28日的《人民日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刊发了一条消息,此消息指出,中国决定与外资合营某些企业,并为此起草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
当时,在国内几乎还没有中外合资企业时,《人民日报》突然宣布中国准备草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立法神话。事实上,回京不久的彭真带领他的同事们在人民大会堂不熄的灯光里,已经创造了三个月制订七部法律法规的奇迹:其它六部法律都是涉及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基本法律,这第七部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虽然带着历史痕迹和计划经济色彩,但仍以其开创性、奠基性为我国打开国门、引进外资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它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这年7月1日,当五届全国人大会二次会议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后,“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的香港人伍淑清就带着自己的团队就来到了大陆,开始和有关部门接洽,运作起当时在大陆还是新鲜事物的合资企业。
“49%和三分之二都可不写”
在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荣誉室里,存放着一件特殊的展品,一页镶在镜框里的批准文件,文件号为“外资审字(1980)第一号”。这是27年前,中国外资管理委员会批准该公司成立的通知,也是内地批准成立的首家外资企业的“准生证”。
作为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航食不仅结束了中国民航没有航空配餐的历史,更具意义的是,它开创了我国利用外资的先河,并以自身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引进外资事业的历史。
这均得益于1979年第一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出台。
在中央的一次会议上,邓小平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外国人投资法等等。”
在邓小平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彭真主持起草了新中国首部外商投资企业法。
利用外国资金、技术以及合资办企业,遇到的首要的技术性难题在于没有法律保障,外商根本不敢来投资,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项淳一回忆当年:谁愿意把大笔资金放在一块没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上呢?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起草过程中,最具争议的是,要不要限制外资的比例。荣毅仁是征求意见的主要对象之一。彭真邀请荣毅仁、经叔平、古耕虞等专家讨论此事,荣毅仁提出对外资不限比例。
然而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中还是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49%”,“决定重大问题要2/3多数通过”。荣毅仁对此不赞同。草案第四条规定外国投资者投资份额不得超过49%。荣毅仁认为不能这么规定:中国正是因为缺乏资金才引进技术设备,如此限制比例,就要拿出更多的钱与本意不符。
1979年6月,邓小平接到荣毅仁来信。信中提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中规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49%”和“决定重大问题要2/3多数通过”两条原则,并非国际惯例,势必降低外资对我国投资的兴趣,建议在不丧失主权的前提下,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争取更多的外资,引进更多的技术。
邓小平阅后拍板:我看很有道理,49和2/3都可不写。
嗣后,立法机关又根据实践需要,相继制定实施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及其各自的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使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从无到有,破土而出。
“001号”合资企业出台
1978年12月23日,三十岁的伍淑清第一次到内地。
在到广州的火车上,伍淑清从广播里听到了邓小平的声音,她记得很清楚,邓小平说: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欢迎外商到中国投资。
1979年,伍淑清带队到内地作具体考察,碰到了一个机会。当时,李先念出访菲律宾,伍淑清的父母就带了厨师、厨具,一路为李先念做饭。
经过十多天的考察,伍淑清辗转返回香港后,第一件事就是向父亲伍沾德建议,到内地去投资发展。伍淑清的父亲伍沾德是做食品行业的,考虑也许可以把做食品的经验和中国航空服务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和改善内地交通条件结合起来。
在1979年6月份,当时民航局的沈图局长等人和伍淑清的父亲伍沾德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协商、谈判。
由于没有先例可循,在合资航空食品公司具体报批中,国务院甚至连续三次召集各有关部门,对合同上的21项条款逐一斟酌。
有一次,从头天晚上10点一直谈到第二天早晨6点。
在谈判的过程中,沈图把准备和香港一家食品公司合资搞航空食品的事情汇报给了邓小平。邓小平说:你要了解一下,你的合作伙伴懂不懂得做面包,做出来的面包掉不掉渣。不懂得做面包,做的面包掉渣,就不要谈了。伍淑清觉得,邓小平考虑问题非常务实,非常实事求是。对这样的领导人直接关心的事情,伍淑清是有信心的,所以就接着谈这个事情。
经过数轮洽谈,双方决定合办航空食品公司,总投资约600万美元。在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于是,有了中国的“001号”合资企业。
短短半年时间内,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装修厂房、购买设备、人员培训、制定规则、开拓市场等各项准备工作。
1980年4月10日,伍淑清和中国民航合资的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被批准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5月1日,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个公司的成立和运行,结束了中国民航没有航空配餐企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