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当事人双方有义务执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它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家裁决、一裁终局、高效灵活、成本低廉、为当事人保密等特点。
据悉,玉溪当地的仲裁工作自2004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后,几年来共接待咨询人员3000余人次,平均每年700余人次。在仲裁案件中,有50%的案件调解后得到解决,50%的案件开庭后裁决。案件裁决后,当事人的满意率达94%。今年已受理案件16件,现已结案12件,案件标的总额约1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