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张树志副市长在阅看《2008年全国各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情况》后,作了重要批示:“在原有工作成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调节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依法促进社会和谐”,对省会仲裁事业的科学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殷切的期望。
2008年我市仲裁事业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关怀和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快融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在更大范围、更广阔的领域发挥仲裁制度的优越性,为省会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努力实现仲裁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理仲裁案件数量名列全国202家仲裁机构第十五位(同比前移两位),在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数量排名榜上,连续8年保持了第一序列,在全省继续保持了第一名的位次,实现了受案数量连续十年的持续增长,使省会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加强,社会仲裁意识进一步提高,仲裁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仲裁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作用日益显现。
下一步仲裁委将根据张树志副市长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认真研究制定加快省会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石家庄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