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1923起,诉讼标的额319414万元,执结金融纠纷案件698起,执结标的额67446万元。
今年的金融纠纷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受理数量居高不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占全部商事案件的57%,基层法院占39%;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股票转让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汽车消费按揭贷款纠纷、信用卡透支纠纷等新类型案件逐渐增多。三是案件趋于复杂,审理难度加大。我市某银行诉浙江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纠纷案,涉案标的额5000余万元。原告将5000余万元打入对方开户行后,对方开户行以各种借口不予贴现。当时正值五一长假,如不及时查封冻结该款,极有可能流失。在这种情况下,5月3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派人赶赴浙江,几经周折,终于将该款全部冻结。该案从保全到结案,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5000余万元款项在诉讼中就全部划到原告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