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了《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自2009年10月1日起,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检验等单位都要按照 “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要求,制作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工程竣工,工程项目电子档案预验收合格后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要使用电子签名。市城建档案馆出台了《电子签名办理程序、年检、变更及丢失补办等规定》,明确了电子签名分单位电子签名和个人电子签名两种。我市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档案员需办理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解决了电子档案的合法性问题,为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以往电子档案由于没有电子签名,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成为数字档案发展的瓶颈。纸质档案数字化,不是简单的电子扫描备份。据了解,电子印章的实体像一只U盘,经过加密处理,插在电脑上使用。其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已注册的建设工程项目中,过期自动失效。目前,电子签名与工程注册同时办理。没有进行注册的工程,将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一切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