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会计准则和制度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差异及纳税筹划
(一)资产负债表构成的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有三个附表,即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强调有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而将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提升为主表,其目的在于通过该表充分体现基本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界定和企业综合收益。选择利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来反映企业的综合收益,这与国际财务报告保持一致,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有利于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当然新会计准则也强调了附注的内容。
(二)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变化及纳税筹划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五个部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和未分配利润。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部分,排列顺序与制度的顺序相同。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仍然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短期投资”变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解性加强。
在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存货不仅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而且包括采购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这个规定使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计价加大,如果企业的存货较多,则不能及时弥补的运输费等就增加。新会计准则将《企业会计制度》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在摊销方法上采取一次摊销法、五成摊销法,取消了分次摊销。新会计准则还取消了对非生产经营设备的单位价值2 000元的界定,仅用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来界定。事实上,将低值易耗品的范围扩大,可以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
新会计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对预付的房租、报刊费等没有明确计人的科目,在实际操作中可采取实际支付,实际计入成本费用。
新会计准则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七项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固定资产是分项列示;而新会计准则只列示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净额),资产负债表对所有的资产减值准备不进行列示,取消了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将企业采用会计政策中职业判断最大的内容表现得更隐蔽。在新会计准则下,七项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以避免企业随意操纵利润。因此,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须考虑长远的发展需要,成本费用一旦加大,不能随意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