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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企业改制方案经过职代会须不折不扣执行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 华晨宝马工会主席孙振中、广发银行工会主席陈金都今天下午作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就“企业如何建工会”,“如何协商长工资”等话题与广大网友交流。两位嘉宾就日前全总下发的《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孙振中说,通知是基于社会上一系列的背景做出的,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讲,这个通知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因为任何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的制定,一定要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经过员工代表大会的批准,才能够执行,因为在这里,除了涉及到企业的利益,同时,更主要的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我们不能考虑单方面的利益,否则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就会出现一些过激的现象。所有的企业,当涉及到重组改制的时候,所有的政策制定一定要经过职代会,这是必须执行的。这是一个原则,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陈金都则表示,实行企业的民主管理,这是法律的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里面也规定,国有企业通过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实行企业的民主管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也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给了劳动者这些权利,工会和广大劳动者要积极、主动、理性地行使这些权利。

  针对如果出现有的企业不履行该通知怎么办的问题?陈金都给出了三个应对办法:第一个方面,工会主动地参与企业的改制,要发挥作用,主动地维权,听广大员工的诉求。第二个方面,因为国有企业一般有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是政府有关方面或者国资委等方面,这个改制方案没有通过,工会不批,企业改制就不行,不能通过。第三个方面,广大的职工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个武器,争取司法机关、上级工会的组织或者党组织的支持。企业职代会没有通过这个方案,职代会说方案无效,可以否决此方案,或者向上级机关反映,向司法机关诉讼,可通过这些理性、依法的途径,理性、依法、合规地去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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