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晓红 通讯员 慈延年 陈浩亮)8月20日上午10点,一场原本并不特殊的“破产资产拍卖会”却吸引了10家单位和个人报名竞拍,10名企业职工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受邀亲临现场监督。当天,徐州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把“破产资产拍卖会”的现场设在了徐州中院第二审判庭。
此次拍卖的是该市一家破产企业的机器设备,拍卖底价30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由于竞买人最高出价310万元远低于委托人报出的400万元的保留价,拍卖终止,未成交。整个拍卖过程仅进行了20分钟。
据徐州中院民二庭庭长刘慎辉介绍,拍卖活动一般由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进行,法院会同拍卖公司把拍卖现场设在了法庭,并最大限度的公示、最大限度的保值、最严密的组织,以求达到最优的效果。这次拍卖虽然以流拍告终,但一定程度上保障企业职工对破产过程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使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下,防止不法竞买人恶意串通,最大限度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据悉,徐州中院近期出台了《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切实保障职工十二项参与权的意见》,要求两级法院参照执行,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对破产的各环节都有参与权和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