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在河南省豫西监狱服刑的张军(化名),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和家人不花一分钱,监狱就帮助他为摔伤致残的儿子依法讨回了公道。 张军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豫西监狱服刑期间,他抱怨法律的无情让他有了牢狱之灾,不时有抗拒改造的行为,管教警察给他释法,他也总是装聋作哑。2007年,他的儿子在湖南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时摔成重伤,但工地负责人以“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不承担任何费用,妻子在探监时,泪流满面地告诉他这个消息。想想重伤在家的儿子,他忧心忡忡。 “法律就是惩罚我们这些犯了罪的人,监狱会管我的事吗?”张军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拿着监狱发放的《豫西监狱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小册子找到管教警察秦伟进行咨询:“家里穷,请不起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监狱能不能给我提供法律援助?” 监狱经审查后,对张军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律师和监狱管教警察两赴湖南进行调查取证,终于帮助张军的儿子讨要到了57650元伤残补助金及相关治疗费用。 “法律惩罚了我,也挽救了我们一家。我们没花一分钱,监狱就派来了免费的‘法律顾问’。”如今,张军像变了个人,安心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获得减刑。 “根据服刑人员的需要,法律援助的手随时伸向监狱的各个角落。”豫西监狱监狱长李健告诉记者,监狱里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让张军拥有了免费“法律顾问”,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监狱解决。 重新拾起对法律的信任 其实,像张军一样,在豫西监狱的服刑人员只要遇到法律难题,都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豫西监狱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实现服刑人员享受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服务的监狱。 而在一年前,关于该不该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争论,让豫西监狱的管教警察陷入了沉思。 一种声音认为,为了教育改造服刑人员,豫西监狱早在2002年就挂牌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监狱法律援助中心,对困难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几年来,监狱虽然摸索出一套较为成熟的做法,但由此耗费的精力和费用颇大,如果再提出“应援尽援”,不仅会耗费大量的费用,还会牵扯到管教警察的大量精力。 另一种声音认为,服刑人员之所以触犯法律,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基本信任有很大关系,监狱是对服刑人员实施教育改造的场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和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和维权并举,让他们重新拾起对法律的信任。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经费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在安排专项费用时,也举棋不定。主要对服刑人员是不是困难群体拿不准。”李健说,应援尽援是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能力,确保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 专题调研全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的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王文海得知豫西监狱的困惑后,也陷入了沉思。这位以处理问题既讲原则又有灵活性的厅长对李健说了三句话:“第一,‘首要标准’的提出,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要求更高了,与之有关的探索,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都可以大胆尝试;第二,服刑人员是个特殊社会群体,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会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助一臂之力,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不仅具有惩罚性,还是维权的最有力武器;第三,一年后,我要到豫西监狱进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专题调研。” 王文海的这番话让豫西监狱管教警察深受鼓舞。 豫西监狱迅速建立了法律援助三级工作网络,为服刑人员开通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援面,克服种种困难,实现应援尽援。 监狱先后制订了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申请审批程序、法律援助须知等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审批等法律文书格式及登统计等配套表格,专门设立10万元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专项基金,投资5万余元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桌椅、电脑等设施,购买法律书刊3000余册,为法律援助的规范运行和正常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遵规守纪率首次突破99% “思想上的困惑不解决,我们就不安心,有的甚至去故意违反监规,来宣泄自己的苦恼。”不少服刑人员告诉记者,通过法律援助,妥善解决了他们入狱前的债权债务纠纷以及在服刑期间遇到的家庭纠纷、子女抚养等各类实际问题,更安心地投入到改造中去。 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与教育改造工作的有效对接上,豫西监狱在服刑人员中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将涉法问题梳理归纳为“服刑人员本人、亲人、本人与亲人之间”三大类,包括婚姻、家庭、财产以及刑期误算和行政、刑事奖励及刑释后的就业问题等七个方面。然后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再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有计划地给予安排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具体法律援助形式包括民事诉讼、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 李健告诉记者,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方式上,监狱进行了多样化探索。对一般性涉法问题,由监狱法律援助站的警察出面解决;对需要与律师见面的特殊案件,监狱及时预约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律师与服刑人员见面;监狱在每个监区都指定一名管教警察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随时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并回答服刑人员提出的法律常识方面的问题,还在每个监区设立一个法律援助信箱,专人定时开箱收集服刑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分类解决。 今年7月30日,王文海如约来到豫西监狱进行实地调研,他看到了这样一组数字:服刑人员在改造中显现出“四多四少”现象,即情绪愉快、安静的人多了,烦躁、忧郁的人少了;遵规守纪的多了,打架斗殴的少了;受奖励、表扬的多了,受处罚的少了;积极上进的多了,破罐子破摔的少了。截至今年上半年,服刑人员遵规守纪率首次突破99%,改好率实现98.7%以上,改造质量稳步提升,改造秩序持续稳定,监狱连续实现17年9个月安全无事故…… 全省监狱推广应援尽援 豫西监狱对服刑人员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做法,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此举对帮助服刑人员安心接受改造、化解心中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改造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多次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秦三宽律师认为,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有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恢复其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最终有利于教育改造目标的实现。 记者发稿时获悉,河南省司法厅已作出决定,向全省监狱系统推广豫西监狱对服刑人员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经验,彻底解决服刑人员遇到涉法问题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难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问题。 王文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既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部关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方针的具体体现,又是对服刑人员理性化、文明化教育改造之路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