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首届域名大会于6月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将发布我国首个《域名产业报告》。此次大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联合国内域名服务机构主办。新浪科技对此次会议进行全程直播。
以上图为企业域名品牌战略及法律保护高峰研讨会,CNNIC法律顾问孙含会发言。
以下为其发言实录:
孙含会:各位专家、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介绍我与灭发展及CN域名争议趋势。
我分三部分,互联网发展状况,域名争议制度发展,域名争议裁决统计分析。
首先看一下我国互联网发展规模,08年12月网民规模接近三个亿,在我们国家经济影响逐渐强大。
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2.6%,和发达互联网相比,你像日本、美国 我们还是有很大的差距,需要在座各位共同努力。
互联网发展状况,首先看一下我们CN域名数量,08年12月CN域名数量13572326,成为求驻车量最大的国家顶级域名,全球注册量第二的域名。在我国大陆,2210000家网站使用CN域名,占全部网站的77%。奥运会、亚运会、世博会的推动CN域名。
介绍一下互联网应用问题。钓鱼网站像工商银行假冒网站问题,08年7月份牵头成立中国反战略联盟,参与机构主要是银行、商务公司、搜索公司、注册服务机构等。我们目前机制是投诉限于成员,用户签订协议也保证,保证他注册域名不能用于非法用处,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保护。还有执法机关的衔接的问题。
截至09年月份停止4500个钓鱼网站相关域名的解析。推动 我们机制取得很大的成绩,接下来对互联网不良应用做有利的工作。
我们2000年颁布了中文域争议解决办法,01年开始授权。我们2000年中文域名解决办法,有特别的内容,当时主要侧重中文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不再受理,投诉人权益仅限于商标权。02年在中国互联问域名管理办法之后,我们协定了追问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这个办法主要使用于CN域名和中文域名,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民事权益可以提起起诉。取消注册期限两年的规定。
在06年3月份我们修改域名争议解决办法,随着时间发展我们发现办法有一些欠缺,缺少明确的条款规定。UDRP规则下裁决的部分案件,受到指责。规则倾向性还是有的,因此国外学者提出这个观点,应该关注域名持有者和互联网发展的问题。
我们修改了第一个规定受理时限。我们规定期限主要目的是要求相关产业人及时行使权益,减少闲置。
修改第二是减少歧义。
第三限定恶意。以前是只要交易都认为是恶意,现在改为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交易才限制恶意。
域名是市场价值的资产,正常交易有规律的,有必要恶意限定一定范围,有利于平衡权利人和相关人之间的利益。
修改四明确善意。也必要规定何种情况下域名持有者对域名的权利。
截至2008年底,中国各级经济蚂蚁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一共311万案件,我们域名注册数量增加,相关权利人之间争议也增多。
各类裁决的比例,转移裁决占13%。这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数量。另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的案件,也是有很大的增长。裁决的比例也一个发展。
整体就是这个情况,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