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死穴 七成纠纷未经复议直接进入诉讼 尽管《行政复议法》推行已近10年,但依然有不少人不知行政复议为何物。作为民告官的法律途径之一,人们如果不服政府职能部门作出的决定,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后者将对该决定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比如司机如果不服交警的处罚,就可到相应的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交警的处罚究竟合不合理,公安局的行政复议机构会进行裁定。”中山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科长吴春生介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两种法律途径,相比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虽然不花钱、省时间,但并没有得到公众的青睐。在我国,现有70%的行政纠纷,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行政诉讼。 “在制度自身没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行政复议的受案数理应大大超过行政诉讼的受案数。”中山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家毛玮介绍。 最关键的原因当属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缺陷———同一个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怎能令老百姓信服?上级机关也常常会照顾下属,“官官相护”。 艰难试点 职能部门不愿移交行政复议权 去年9月16日,广东等8个省市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从此,广东开始了解开行政复议死穴的历程。 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的最大难点在于———集中行政复议权。今年初,省政府决定在深圳、汕头、中山三市先行试点。 其中,中山被寄予了特别的期望。由于中山下面没有县区,无需从县区开始试点,改革可以一步到位,因此省法制办希望中山率先做出成绩,供其他城市借鉴。 在梁荣佳看来,集中行政复议权最大的阻力来自政府职能部门。目前,中山公安、劳动、司法、林业、海洋、渔业、民政等部门都拥有行政复议权,按照现行行政复议制度,这些部门可以自行裁决各自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而一旦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它们将被要求移交行政复议权,“一些部门不太理解,有抵触情绪。” 为此,梁荣佳多次找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和解释。中山市政府也大力支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长李启红多次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开协调会。省法制局有关领导也到中山调研,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 经过反复协调,今年5月,中山市公安局终于表态支持试点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最多的部门,市公安局最不愿意移交行政复议权,它表示支持后,其他部门也就纷纷效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