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中国刑辩率持续低迷、刑辩律师地位低下的原因,从外部原因来看,有国民法律意识不强、刑事司法体制以及刑事司法传统等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人们始终把目光投向这些外部因素,努力去寻找救赎之道,却很少有人去追问律师自身有没有问题
很多时候,出庭律师的表现往往让法官感到失望。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戴长林表示,法官期盼在开庭的时候,能有一个责任心强,有能力、有水平的律师出庭参加诉讼。他认为“控、辩、审”铁三角的出色“演绎”,更有利于彰显公平、正义
“到底谁能作刑事辩护律师?” 中国刑辩律师专业化迫在眉睫 法制网记者 朱雨晨
中国的刑事辩护率为什么持续低迷?老百姓为什么认为请律师无用?在法庭上法官为什么会打断律师的发言?
造成中国刑辩率持续低迷、刑辩律师地位低下的原因,从外部原因来看,有国民法律意识不强、刑事司法体制以及刑事司法传统等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人们始终把目光投向这些外部因素,努力去寻找救赎之道,却很少有人去追问律师自身有没有问题。
近日,在“第二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上,来自北京、山东、河北等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共聚一堂。针对中国刑事辩护的现状,结合刑事辩护的制度、技术、专业化”的主题,进行了深刻反省,转而向律师自身内部因素寻找破解之道。
“乌龙球”、“越位球”凸显刑辩律师困境
目前,律师自身在刑事辩护领域存在哪些问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难寻。来自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霖列举了近期的两起事件,作为他的答案。
第一起发生在北京。一名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在为其当事人辩护时,或许是对刑事辩护业务的不熟悉,他当庭脱口说出一个比公诉机关指控更为严重的罪名,被媒体界喻为“罪重”辩护律师。针对这起乌龙事件,向来好用足球打比喻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将此比喻为刑事辩护领域的“乌龙球”。
第二起发生在上海,在备受关注的杨佳案中,该案一审辩护律师,在还没有履行他的职务之前已经发表了一番不利于被告人的言辞。刘桂明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在这里就是没有立场的表现,因而该名律师踢了个“越位球”。
这两个严重影响刑辩律师形象的事件,经刘桂明诙谐、幽默的比喻,引来大家的阵阵笑声。笑声过后,大家不约而同陷入了沉思。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指出,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刑事辩护律师的行为底线在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戴长林表示,法官期盼在开庭的时候,能有一个责任心强,有能力、有水平的律师出庭参加诉讼。他认为“控、辩、审”铁三角的出色“演绎”,更有利于彰显公平、正义。
但很多时候,出庭律师的表现往往让法官感到失望。这一点,甚至连律师本身都有深切体会。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振江讲起他的一次经历,在一次庭审上,同庭的其他7位律师的表现至今让他感到汗颜。“基本功太差,每个阶段的发言都不在点子上。”
而更有甚者,一个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人,其出具的手书辩护意见竞连两页纸还不满,其中还有五六个错别字。
刑辩律师专业化迫在眉睫
针对刑辩律师存在的方方面面问题,人们不禁追问:“到底谁能做刑事辩护律师?”
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认为,刑辩律师首先必须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比如要熟悉程序法、实体法,要了解立法变革等等。“刑事诉讼事关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涉及的问题很复杂,特别是经济犯罪,其罪名日新月异。这就要求律师要扎实掌握专业基础知识,还要不断学习,方能在法庭上作出有效辩护。”
在许兰亭看来,再好的技巧和技能,都是建立在扎实的基本功之上的。对于那些年轻的律师,在还不熟悉刑辩业务的情况下,许兰亭不主张由其一人承担起辩护责任,而应采用配合办案的方式,也应给年轻律师锻炼的机会。
“要不要提高刑事辩护律师的准入门槛?”这个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得到越来越多的讨论。与会的多位学者和律师再次呼吁建立刑事辩护律师的准入机制,提高从事刑事辩护律师的门槛。
但是部分专家和律师提出,鉴于目前刑事业务是青年律师和地方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的现实,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些律师的培养问题,那么刑事辩护律师的准入机制将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规定从事刑事辩护的门槛,另一方面又限制年轻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那么将面临无人可以遴选的问题。
如果说关于刑辩律师要不要设准入门槛的讨论还存在不同的声音,那么,关于刑辩律师专业化的问题则得到了高度一致的认识。
中国有14万律师,分布在全国1万多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敢于宣传自己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屈指可数。在北京,仅有尚权律师事务所一家。与会的专家和律师认为,刑辩律师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有其必要性,也很迫切。刑辩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是我们律师业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国家律师的发展,要看其刑事辩护律师的发展程度。从律师自身角度出发,专业化也很必要。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立新指出,现在中国的整个司法系统都是专业化的,律师不专业化怎能有效辩护?
虽然,刑辩律师应走专业化道路得到了共识,但对于怎么走专业化道路,恐怕还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刑辩律师有待提高基本技能
如果律师在法庭上不能作出有效辩护,辩护权就毫无意义。虽然每个律师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如何在法庭上作出有效辩护,恐怕也不是每个律师都能拍胸脯保证的。
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力彦认为,功夫在庭外。也就是说,在平时律师要注意修养,包括职业修养、文化修养等;而在介入案情之后,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律师就应把握好几个问题。在这个阶段,阅卷后与当事人的沟通,要明确把握自首的特征是稳定的供述,从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而这一阶段,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要善于和检察官去沟通,不要打诉讼埋伏。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军也指出,刑辩律师在庭审之前与公诉人员的沟通非常重要,因为这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提出,可以更加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以张军的经验来看,刑辩律师往往忽略了这点,或是淡化了。
庭外功夫庭上卖。在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汤忠赞看来,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既是法庭技能,又是口才技能,要艺术化地表达出来。但同时,要善于倾听他人的发言,要培养归纳能力。遇到如下情形不应纠缠不清,应见好就收。比如公诉人的明显口误,一些细枝末节,或者当对方处于弱势时。(法制日报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