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请问执行过程中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我的朋友借了我一笔资金约30万,到期未能履行,我与2007年12月起诉他的,同期对他各人经营的公司进行了财产保全,与今年4月份开庭审理,我胜诉,今年6月19日判决书生效,我申请执行对他保全的财产,但是他的公司又不在本地,海安法院移交东台执行,但是问题出来了,就是上面的问题,借款人也不见了,我该怎么办?请求告知。
中顾网律师回答:
你好,首先无论是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你都可从其财务、帐目、登记注册资金是否实际到位等角度追究股东个人责任,你的情况在法律上应得到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地方法院的办事风格等因素,通常会遇到很多阻力,可能地方法院的具体承办法官认为公司财产与股东存在独立性,这时你需要向其进行强有力的法理解释,以告诉他他的观点的错误性,并督促其尽快执行。你需要你应救助于律师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