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创办,2002年4月购土地,5月和个人合伙订协议建厂地出租,企业生产经营与个人无关.现独资企业在厂房里生产,个人向法院提起要求分割,一审法院判个人投资者权益生效.独资企业向一审法院起诉,按市场评估价格50%支付个人.法院判拍卖所得各半,如果拍卖企业倒闭,现企业上诉二审法院要求改判,因正常生产需要不拍卖是否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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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