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3月2日市消委会召开的2006年消委会维权年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2005年,我市消费领域发生了一些发人深思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为给广大消费者提供警示并带来帮助,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市消委会特从系列消费投诉案例中挑出8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1:问题劣质水泥铺路
800米近1个月难凝固
案件回放:2005年9月,坡头区龙头镇陈某在官渡镇某建筑材料门市部购进包装标识生产厂家为广西某水泥厂的水泥共195吨用于建造乡村大道,但铺筑的800米水泥路面在施工后近1个月却不见凝固,经济损失约20万元,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处理结果:同年11月21日,陈某向坡头区消委会投诉。经取样送检,该水泥被鉴定为“不合格”产品,最后,经销商向消费者赔偿11.5万元。
案例2:问题饲料致猪病死
消委会为民持公道
案件回放:去年8月8日,吴川市吴阳镇消费者林某从坡头经销商李某处购买9吨保质期标识为45天的××牌猪饲料,给猪喂养后不久,先后发现161头猪发病,其中11头猪死亡,经协商无效,特向当地消委会吴阳分会投诉。
处理结果:工作人员取证发现,现场使用的113包饲料在保质期内已变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双方调解协商,经销商除向消费者退换113包质量合格的××牌猪饲料外,另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案例3:50亩荔枝开花不结果
劣质化肥经销商惹祸
案件回放:去年3月,廉江市一消费者谢某到该市某公司经济贸易部购买价值6300元的××牌复合肥共3.5吨,向正处于花蕾期的50亩荔枝施用,发现大面积落果。
处理结果:廉江市消委会接到投诉,经现场调查取证,并经7月6日抽样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该复合肥被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经调解,消费者谢某获得了11.5吨复合肥(价值27300元)的赔偿。
案例4:视商品房合同为儿戏
业主愤然投诉打官司
案件回放:去年3月8日,湛江消费者王某从湛江市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面积14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根据合同要求,王某须在约定时间内将购房款共35.9616万元存入该公司指定专用帐户,而该公司则于3月30日将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使用,并于交付使用后180天内给予王某办理产权登记。但交款后王某发现,他所购商品房早已被该房地产公司抵押给银行,而且他所交的购房款并未按规定存入合同指定的帐户,经多次交涉无果,特向湛江市消委会投诉。
处理结果:去年10月31日,市消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意见分隔过大,调解无效,支持王某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诉讼中。
案例5:旅店房内疯狂造假
“蜂蜜”高手栽倒徐闻
案件回放:去年临近中秋节前后,徐闻县消费者李某投诉,称他从当地某旅店一流动商贩处购买的蜂蜜食用不仅口感欠佳,而且不久即感到躯体出现不适症状。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徐闻县工商局与当地公安干警联合出击,成功捣毁了这间设在当地某旅店内的制造假蜂蜜的地下黑窝点。经查,“问题蜂蜜”是用白砂糖、白矾、自来水煮成糊液状糖酱,搅和蜂蜜食品添加剂,装入塑料小箱后,再在糖酱顶层放些蜜蜂、蜂蜜香精等制作而成。
案例6:种子未试种即上市推广
播种失收农户讨回公道
案件回放:去年2月,麻章区农户蔡某到赤坎区消委会投诉,称在赤坎区某种子门市部购买100公斤美国进口黑大豆种子,共播种85亩,产品说明6月份即可收成,但到了收获期限却颗粒不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2万元。
处理结果:消委会与麻章区农业局联合实地取证,证实消费者所播种的黑大豆结实不足10%,基本绝收。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种子进入湛江市场前没有在试验基地试种即进行推广是导致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经调解,种子经销商一次性向蔡某赔偿3.8万元。
案例7:鸭毛竟用沥青脱
工商凌晨捣窝点
案件回放:赤坎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先后接到赤坎区东菊村多起群众投诉,称村内民居内的多处地下家禽加工作坊涉嫌违法使用松香、沥青脱鸭毛,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奇臭。 处理结果:去年7月9日凌晨5时,赤坎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对位于辖区东菊村民居两间涉嫌违法使用松香及沥青脱鸭毛的地下作坊给予查处,现场查获涉嫌使用松香、沥青的脱毛鸭近100只。
案例8:苏丹红悄然入湛
工商全力大缉查
案件回放:2005年3月初,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接到麻章区一消费者投诉,称该区汽车站附近某公司仓库库存了一批最近流入我市的“苏丹红”一号、二号色素,二者数量多达140公斤。
处理结果:接报后,市工商局一连多天在全市范围内对流通领域涉嫌使用“苏丹红”一号色素、且标识为“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类制品展开地毯式彻查,收缴可疑辣椒类制品659支,以及“苏丹红”一号、二号色素共39公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