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应该交折旧费吗
一位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在两个月之内,多次出现非正常关机等问题,修理了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经过交涉,生产公司驻西安办事处同意换机,按每天五元收取折旧费。他也同意了,但不明白收取折旧费有没有标准?
首先说手机。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更换手机主机设定了五种情况。两种情况是在购买之日起15天之内,手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一种是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是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天未修好的,最后一种是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天未修好的,都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没有同型号同规格的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的手机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请注意:
是免费更换、免费退货、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手机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附件,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附件的,按发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请注意三点:
1、三包有效期内(电池6个月,外接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1年);
2、更换免费;
3、退货免费,并且按照发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或者按照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收取折旧费的只有一种情况,即符合换机的条件,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但消费者不愿意换机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率为每日0.5%.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如果在此期间修理过还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其公式为
手机价款X0.5%X(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天数—修理天数)。假如手机价款是1000元,手机已经使用了70天,期间修理占用了20天,折旧费应当为:1000X0.5% X(70—20)=250(元)。
其次,说说固定电话机。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更换、退货的条件和情况与手机主机相同。
单独销售的电池、电源变压器,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了性能故障的,由销售者免费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电池、电源变压器,调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退货,并按照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在三包有效期(除充电电池为6个月外,整机和其他的功能装置为1年)内,符合换货条件,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退货,但对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率:整机、来点显示器、无绳电话子机、音频拨号遥控器为每日0.3%.
第三,说说家用电器。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家用电器有以下规定:
1、实施三包的家用电器商品是15种: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象机,摄象机,家用电冰箱,电子琴(37键及其以上的),洗衣机,微波炉,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吸尘器,收录机(包括音响),电风扇、钟表。
2、更换、退货的规定与手机相同。所不同者有二,一是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使修理日期超过了90天没有修好的,由销售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二是折旧费率:彩色电视机、家用录象机、摄象机、家用空调器按照每日0.1%收取;其他按照每日0.05%收取。
3、三包有效期。
整机:除收录机(包括音响)、吸排油烟机为6个月外,其他13种商品为1年。
主要部件:家用录象机、摄象机、收录机(包括音响)、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五种为1年;,微波炉为2年;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家用空调器七种为3年。
第四,说说摩托车、自行车、缝纫机。
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这三种商品与前述15种家用电器更换、退货的条件和情况相同,所不同的是退货收费折旧率,摩托车按照每日0.2%收取,自行车和缝纫机按照每日0.05%收取。
三包有效期:摩托车(包括残疾人三轮摩托车)整车以及发动机为1年或行驶里程6000公里;自行车整车为1年,主要部件为2年;缝纫机整机为1年。
最后,请消费者朋友切记,凡是需修理的以上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均由修理者提供免费修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