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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评论:谷歌守门人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谷歌和土耳其政府关于YouTube的这场对峙表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总是在改变人们对危害言论自由因素的看法。

  去年3月,谷歌的首席法律顾问代表尼可·王(Nicole Wong)发现土耳其网民在YouTube上的活动大幅下降;据媒体报道,土耳其政府几乎对所有土耳其网民屏蔽了这个视频网站。由于在YouTube网站上发现了一些侮辱当代土耳其建国领导人穆斯塔法·基马尔·阿塔图克(Mustafa Kemal Ataturk)的视频,一名土耳其法官下令全国所有的电信运营商屏蔽YouTube,因为侮辱领导人在土耳其是违法的。然而,土耳其政府显然并不知道YouTube已经被谷歌收购了,因此没有通知谷歌这一行动。尼可·王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些违反土耳其法律的视频,然后开始紧张地给伦敦和土耳其的谷歌法律顾问打电话,而伊斯坦布尔的街头已经站满了愤怒的示威者。最后,王和她的几个同事得出结论,这段引发土耳其众怒的视频其实是一段仿造的新闻,内容是:“今日新闻:基马尔·阿塔图克是同性恋!”这段视频是希腊的足球迷们上传的,就是想拿他们的对手土耳其开开玩笑。

  王和她的律师同事们请求土耳其政府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因为YouTube的用户已经主动把最初的那一段对土耳其领导人不敬的视频删除了。但是那段视频删除之后,土耳其执政者又提出,还有几十段视频对阿塔图克或对“土耳其民族”进行了攻击。他们所指的这些视频包括库尔德民兵征兵的视频,库尔德伦理视频,以及其他影射阿塔图克性取向的视频,其中有个视频是把阿塔图克的形象合成在了电视真人秀《粉雄救兵》(Queer Eye for the Straight Guy)的角色(同性恋角色)身上。王最近告诉我:“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在家看到了67个不同内容的土耳其视频。”

  把这些视频翻译成英语之后,王和她的同事们开始把这些视频归类:违反土耳其法律的;违反YouTube用户守则(允许发表政治演讲,但不可发表仇恨言辞)的;还有一些则是谷歌和YouTube应该维护的。王和谷歌的最高层法律同事之间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内部辩论。谷歌的全球公共政策主管安德鲁·麦克劳格林(Andrew McLaughlin)是个激进的民主自由人士,他认为公司应该尽可能维护人们的话语权。而谷歌的首席法律顾问肯特·瓦克(Kent Walker)则更实际,他考虑的是谷歌土耳其办公室那几十名员工的安全。最后,权衡这些因素和其他竞争型考虑的重任落在了尼可·王身上。她的同事开玩笑称她为“决定者”,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就曾经这么形容过自己。

  土耳其之争

  王决定,谷歌将利用IP锁定技术,阻止用户播放那些明显违反土耳其法律的视频,但是这仅在土耳其境内适用。有一段时间,土耳其的法官们都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于是就重新开放了YouTube。但是去年6月,土耳其掀起了一场维护政教分离标志物的运动,一名土耳其检察官做出了一个强硬的要求:谷歌必须在世界范围内阻止用户上传或浏览这些恶意视频,以保障生活在其他国家的土耳其人民的权利和感受。谷歌拒绝了这一要求,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府无权为全世界的网民设限。然而土耳其政府无动于衷,继续在国内屏蔽了YouTube。

  谷歌和土耳其这场旷日持久的争端提醒了我们:回顾历史,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总是在改变着我们对危害言论自由的因素的看法。在20世纪初,美国的民主自由人士最担心的是政府镇压政治演讲:比如1919年,当时的社会党总统候选人尤金·V.戴布斯(Eugene V. Debs)就因为公开反对美国参加一战而被关进了监狱。但是到了20世纪60年代,最高法院已经习惯于保护不受欢迎的演说家们的利益,一些批评家们开始担心:美国的言论自由受政府镇压越来越小,但是一小部分私人的大众传播公司,比如NBC和CBS,通过垄断公共言论平台而对言论自由产生威胁。法律学者杰瑞米·拜伦(Jerome Barron)甚至提到,当时的法院应该强制要求那些传媒巨头开放媒体平台,让非主流的演说家有展示的舞台。

  最强大的守门人

  现在,因特网似乎成了言论自由的救世主:只要能上网,全世界都能听到你的声音。但是,尽管热衷技术的人士总是在庆贺网络言论大爆炸的胜利,他们很少注意到因特网该如何管理、由谁管理的问题。随着网络上的言论越来越丰富,博客、社区等越来越热闹,究竟能让哪些人接触这些言论的决定权最终到了因特网服务供应商、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因特网公司手中,如谷歌、雅虎、美国在线(AOL)、Facebook甚至是eBay。

  这些因特网的守门人中最强大、最变化多端的当然就是谷歌了。它占有世界因特网搜索资源的63%,同时还拥有YouTube,因此,谷歌对如何在全球网络上搜寻到受众有着无比巨大的影响力。谷歌对自己的实力非常清楚,它将决定争议性内容去留的大权交给了尼可·王,她将在公司决策中决定争议性的内容是被删除,还是留在YouTube以及其他谷歌的应用网站上,包括Blogger,谷歌的博客网站;Picasa,谷歌的图像分享网站;还有Orkut,谷歌网络社区。王和她的同事们同时还监督谷歌搜索引擎的内容:他们将决定一些争议性的内容是否应出现在谷歌的各国搜索主页上,以及Google.com上。因此,王和她的同事们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网络话语权影响力最大的一群人。

  主动的自我规范也就意味着,在可预见的将来,尼可·王这一群人还将对全球网络言论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也引发了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但日渐紧急的问题:我们能信任一个公司吗?即便这个公司成天把“勿以恶小而为之”挂在嘴边,我们能信任它吗?

  “要想爱上谷歌的话,你就得相信一点君主主义,你必须要像过去人们崇敬国王那样来信任谷歌。”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律教授、谷歌的前任学者蒂姆·吴(Tim Wu)最近告诉我,“他们现在成功的原因就是视信任为生死,一旦人们不再信任谷歌,它就完了。”谷歌从我们这儿赢得的信任是很脆弱的。毕竟,要想为人们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同时又要决定该给人们什么信息,作为一个公司,想要兼顾这两面是很困难的。

  这并不像裁判

  近日,我去所谓的谷歌村(Googleplex)和王女士及其同事进行了为期几天的访谈。谷歌村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资金非常充足的乡村夏令营营地。尼可·王则是位温文尔雅、思路清晰的女士,她从伯克利大学毕业,拿到了法律和新闻的双学位。她告诉我说,小时候她就想当一名记者,因为她的阿姨是洛杉矶时报的记者。

  我问她如何描述她在谷歌的作用最恰当,她是相当于谷歌的裁判?编辑?“我觉得都不是。”她说,“我肯定不会对任何事务发表评论。我只是尽我所能去判断如何才能使我们的产品在一个国家有更好的发展,这并不像裁判,更像是授权的角色。”她特别强调,对谷歌来说,应该在把公司的开放文化带到其他国家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当地的法律、习俗和观念,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的要求是什么?那就是‘走向世界每个角落,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惹麻烦,在尽可能多的地方取得繁荣发展’”。至今为止,在王的监督下,还没有任何一名谷歌员工惹过牢狱之灾,尽管有几个曾经被警方扣押过。

  谷歌10年前刚成立的时候,搜索引擎经营者们根本不用考虑是否要遵守他们业务发展国的法律——以及是否要应外国政府要求从搜索结果中删除指定链接。这一切在2000年发生了改变。当时,一个法国犹太人登录了Yahoo的拍卖网站寻找纳粹纪念品,这违反了法国禁止销售或展览任何种族歧视物品的法律。在法国的一位法官发现Yahoo可以通过分析IP地址来定位90%的法国用户并对他们屏蔽此类信息后,他命令Yahoo做出适当的努力来阻止法国用户获取被禁止的信息。Yahoo如果不这样做就将被罚款,其法国子公司的收入也将被没收。 2001年1月,Yahoo在它的网站上禁止了纳粹纪念品的销售。

  更难界定的案例

  这起“Yahoo事件”算得上一座里程碑。它让像谷歌和Yahoo这样的搜索引擎公司明白了引导外国用户查看用户本国法律明令禁止的内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美国则恰好相反,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如果提供或者链接由用户生成的非法信息基本都不会惹上官司。

  例如在德国和法国版的谷歌搜索引擎Google.de和 Google.fr上,你就无法找到在Google.com上能搜到的否定大屠杀的网站,因为在德国和法国,否定大屠杀是违法的。在Yahoo做出决定之后,谷歌决定听从政府的要求删除国家搜索引擎上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

  谷歌从其国外搜索引擎上删除明显违法内容链接的政策在初期似乎很管用。但2006年谷歌买下并扩大了YouTube以后,形势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当YouTube 在20多个国家14种语言中流行后,用户开始标记他们认为违反社会规范的视频,足有数百个之多。全球的政府都要求YouTube屏蔽违反他们国家法律的视频。谷歌的解决办法和那位法国法官对Yahoo的要求很相似:谷歌同意阻止某一特定国家的用户链接违反该国法律的视频。但这一政策仍留下了很多更难界定的案例。

  例如2006年末,王女士和她的同事为怎样处理侮辱泰国国王的一系列视频争论得不可开交,因为在泰国,亵渎君主是刑事犯罪。王女士回忆起一个亚洲员工曾经说过,泰国政府宣布他们阻止了任何使用泰国IP地址的人登录YouTube网站。

  怎么相信谷歌

  问题并不仅仅是别的国家急于约束谷歌和YouTube上的言论。就在刚过去的5月,参议员约瑟夫·利伯曼(Joseph Lieberman)的团队联系了谷歌并要求其移除YouTube上数十个利伯曼认为和“圣战”组织有关的视频。(差不多在同一时间,谷歌也感受到了来自基层网络运动的压力。保守的博客们组成了“YouTube闹翻天”的团体,号召大家标记出不妥当的视频并要求YouTube把它们删除。)王女士和她的同事们逐一浏览了视频后删除了其中一些,但是保留了他们认为没有违反YouTube指导方针的视频,利伯曼对此不太满意。在一封给谷歌的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言辞激烈的“跟进信”中,利伯曼要求YouTube本着企业的良心立刻删除所有由“伊斯兰恐怖组织制作”的视频——甚至那些没有明显攻击性言论,暴力内容或违反美国法律的视频。

  王女士和她的同事们是这样回复的:“YouTube鼓励言论自由,维护每个人发表非主流观点的权利。”到了9月,谷歌和YouTube发表了新指导方针,禁止视频“试图煽动暴力”。

  然而即使在日常的案例中,决定一个视频的内容是否令人厌恶也绝非易事。我参观YouTube的时候,管理人员让我观看了一个被标记的法国视频,里面是一个弯着腰的男人。他是在咳嗽、忍受疼痛,还是在演戏?这很难一下子判断。YouTube的经理们说他们会把这个视频发给一个法语小组做鉴定,但即使这个小组决定换下这个视频,理由可能永远也不会公开。

  正如法学教授蒂姆·吴所说,你得先是个君主制主义者才能去相信谷歌,相信王女士和她的同事们能体验到那种“伴君如伴虎”的谨慎。

  不切实际的决定者

  与大多数谷歌开展业务的国家相比,谷歌对于言论自由要友好得多。但就连许多对王女士和她的同事们的工作成果印象深刻的人也觉得谷歌这种“决定者”的模式在长期看来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宽带用户正在迅速增多,而仅凭这么小的一个团体去为全世界的言论“把关”很不现实。我问王女士她是否认为“决定者”模式是长期可行的,她也回答说不,这让我很惊讶。她说:“我认为‘决定者’模型存在不一致性,因为因特网很广阔,而谷歌不是其中唯一的决定者。”

  吴先生告诉我:“现在我们相信谷歌是因为它很优秀,当然,我们也冒着哪一天谷歌就完蛋了的风险。” 他认为,当谷歌允许它的自动“网页爬虫”程序或“间谍搜索” 程序被用于实施法律或保护国家安全时,它的日子也就到头了。“在打击恐怖主义和安抚专制政府的重压之下,谷歌可能会追踪我们搜索的所有信息,用gmail发送的所有邮件或者在谷歌文件中写的所有内容来查出我们是谁,想干什么。”他说, “这会让在因特网上发表自由言论变得更加恐怖。”网络言论自由不仅涉及到像谷歌这样的公司选择让我们看见什么或阅读什么,还涉及到我们书写、搜索和浏览的内容会对我们造成什么影响。

  隔离信息,或者更先进的净化信息是网络时代保护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最好方式:这也是确保政府官员无法强迫像谷歌和Yahoo这样的公司公布用户信息的唯一方式。由于拒绝谈论其数据净化政策,谷歌遭到了像隐私国际(Privacy International)这类隐私倡议团体的怀疑。谷歌于9月宣布它将把存放于其服务器日志中超过9个月的IP地址变为匿名。但直到那个时候,它都会继续储存关于其用户搜索结果和浏览习惯的大量信息。吴先生表示,如果这些信息落入了他人之手,将会是隐私和言论自由的大劫难。

  不确定的未来

  “‘顾客是上帝’的理念已经改变了言论自由的含义。”吴先生谈到网络时代时激动地说。但谷歌并不仅仅是一个中立的承载独立用户的平台。吴先生说,谷歌在未来可能会调整它的搜索结果,优先显示对自身媒体产品有利的链接,或“埋葬”它的竞争对手。如果谷歌因为经济原因允许它的搜索结果带有偏见,那么我们认为谷歌是一个中立的工具的观点将会改变。唯一的编辑应是一种中立的运算法则。但如果连运算法则也带有偏见,这整件事就太狡猾了。

  “在微软的全盛时期,人们害怕其操作系统的所有者们会利用产品的垄断地位去排挤竞争者。”斯坦福法学院的互联网学者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说,“那与人们现在对谷歌的恐惧相比微不足道。谷歌在极大程度上控制着一个含有全世界数据的平台,它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增强对潜在数据的控制。如果整个游戏都是为了增加市场份额,那你就很难玩得好,也很难使信息收集的方式不引起人们对个人隐私的担忧或帮助专制政府屏蔽有争议的信息。”

  考虑到王女士和她的同事们相互矛盾,有时甚至自相矛盾的任务——既遵守当地法律,无论压迫与否,又确保信息无边界;既不作恶,又在一个邪恶的世界中无处不在,他们的成绩是令人瞩目的。公司提倡言论自由的长期使命被置于了眼前的金钱利益之上。但他们不会永远在谷歌工作,如果历史有一些指导意义的话,他们最终会被更看重公司利润的律师所替代。“我们处在新技术发展的黎明。”沃克对我说,他所指的不仅仅是谷歌,还有我们如今在网络上进行互动的各种方式。“人们尝试用最好的比喻描述它,却发现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我们造了这艘宇宙飞船,却不知道它把我们带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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