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8月25日报道 去年7月31日,湖南省一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用4.08万元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污染事故”赔偿险,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周边120多户村民前后分3批向企业提出索赔。平安保险公司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并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成为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
在湖南试点了一年多的环境责任险将在长沙强制执行。昨日,长沙市环保局正式发布《环境风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国内第一部环境风险企业管理办法,将于9月10日正式实施。
有没有风险?《规定》很明确
长沙市环保局首次在《规定》中对全国范围内尚无定性的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界定:生产过程中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涉重金属采选和冶炼的,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仓储有毒、有害及化学危险品的,电镀、制革、医疗、有色冶金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的企事业单位即认定为环境风险企业。
购不购保险?风险等级定
针对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业是否必须投保的问题,《规定》将环境风险企业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一类包括生产过程中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涉重金属采选和冶炼的排污企业;二类包括电镀、制革、医疗、有色冶金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的排污企业;三类包括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仓储有毒、有害及化学危险品的排污企业。
《规定》要求一、二类环境风险企业应当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三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酌情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
有没有污染?专家说了算
根据环境风险类别,环境风险企业须定期向本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风险报告,如不按时提交环境风险报告的,当地环保部门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给企业留下环保不良记录。该报告还须经2名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专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评定后,方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评定一旦不过关,企业则有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查处。(本文来源:潇湘晨报作者:储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