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顾问单位的要求,在对广州某公司并构案中,对被收购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从股东结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工商、税务、对外签订合同状况、运营状况、发展前景、吸收投资的原因和目的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了解,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鉴于被收购公司有不良财务状况和对外合同中有重大隐患,建议顾问单位不进行收购,顾问单位听取建议,避免了盲目投资。 2、协助顾问单位及控股企业制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以加盟连锁、战略合作及普通合作三种方式扩大公司规模、营业收入、知名度和影响力。起草、审查和修改各种加盟、合作、代理、订货、代销及营业房屋租赁合同。在与日本客户就大福洗车机和德国客户就汽车用品的的代理买卖合同中,对方提供的合同版本对我方及其不利,条款非常苛刻,逃避己方违约责任,加重我方的违约责任。本人将其改为完全对我方有利的合同,最后签订的合同基本以本人修改的为准。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和损失,保护了顾问单位的利益。 3、协助顾问单位修改劳动人事合同,协调处理与内部员工的劳动人事纠纷,必要时代理顾问单位进行劳动仲裁及诉讼。 4、代理顾问单位处理法律事务和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进行磋商和谈判,必要时,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