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要的资信评估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等,从诞生之初涉足资信评级业务开始,就一直将债券评估作为其主要业务品种,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本身的资信评估工作则开展得较少。也就是说,美国资信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是证券市场中的投资品种。而对于债券发行企业本身的整体信用状况一般不单独公开揭示,除非有客户需要。更多的情形则在评估实践中将企业本身的资信评估融入到对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中去,即:将企业整体的资信评估作为债券评级工作的一个步骤或考虑因素。因此美国资信评估机构的主营业务中,独立的企业资信评估形式比较鲜见,人们要了解某个企业的资信状况也只能通过对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来间接判断。
我国的情况与美国有较大不同,资信评估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准备向银行借款、或者发行债券以及进行其他信用交易的企业。与此相应,我国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估与企业债券评级是作为相对独立的两项业务来开展(当然,债券评级也主要依赖于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估)。由于企业债券市场很不发达,债券评级的需求还十分有限,相应地,资信评估机构开展的债券评级业务也十分有限。“据调查,现在国内的资信评估机构的收入主要来自对寻求银行贷款的企业的信用评级,这一收入通常占到了评估机构总收入的80%左右。”可见,在我国现阶段,对企业自身的整体信用评估是我国资信评估行业的主要业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