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资信调查案例
中国法律网 > 资信调查法律 > 资信调查案例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北京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资信调查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电子商标”注册的骗局

中国法律网 来源: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电子商标”注册的骗局

  “您新近批的×××商标,有人已经抢注了您的电子商标,请赶快办理电子商标的注册手续,您需交纳×年××××元的使用费,你要不注册也许自己的品牌就要被他人抢注了。”日前,泉州的不少企业纷纷接到这样的电话。

  泉州某商标事务所近日也收到了类似传真,要求该事务所进行商标电子注册,并支付网页制作、维护费每年70元人民币,10年共计700元,并承诺初审的商标申请经注册公告后,将自动进入注册商标展示库。

  电子商标=网络域名(网络实名)?

  商标已经在商标局注册,怎么还有在网上被抢注的危险呢?3721网站泉州的代理商——泉州中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一些网站用以推销中文网络域名或网络实名的手段,“电子商标”只是这些推销商用以哄骗企业的一种噱头。提供网络实名服务的是一家网络服务商,所谓的“电子商标”只能在提供网络实名搜索的条件下起到作用,如果利用其他搜索引擎“电子商标”没有任何意义。

  “电子”注册合法商标属侵权

  “所谓的‘电子商标’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的商标,不用担心会在网络上以网络域名等方式被其他人抢注。”泉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的林科长告诉记者。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另外,被告“以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或注册、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混淆的;邀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收益”等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上一条: · 解读“西非商业金融诈骗”
下一条: · 纺企须防范海外商账风险
  最新资信调查案例: 
·资信调查报告书
·资信调查程序
·公司不守信,政府该怎办
·资信调查的意义
·资信调查的内容?
  最新资信调查咨询: 
·外来人口,可以在广州打结婚证吗?只有身份(0回复)
·独生子女(0回复)
·广州菲丽浦节能灯欺骗行为(0回复)
·失业(0回复)
·有关大学转校(0回复)
  北京资信调查律师:   
全部资信调查律师>>
 
全部北京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案例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资信调查案例
最新
推荐
热点
 
  资信调查视频                    全部>>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