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费用的通知
各商标代理机构:
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中,日本单独规费的收费方式是申请费和注册费分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的,申请人缴纳申请费226瑞士法郎;日本特许厅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754瑞士法郎。
日本的申请费,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我局转交。日本的注册费,根据国际局的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1、瑞士法郎支票支付;
2、转帐至国际局在日内瓦瑞士信用银行的帐户,账号:487080-81;
3、转帐至国际局在日内瓦的邮政账户,账号:12-5000 -8;
4、从在国际局开立的有效账户上划款。
缴费时必须指明该款项用于商标国际注册(标明国际注册号)的日本二期单独规费,并提供国际局缴费通知上的编号。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及时在缴费期限内办理缴费事宜,以便获得在日本的注册商标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