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资本工具的优势
1.优化商业银行资本结构
与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期限更长,而且在商业银行遭遇流动性困难时,可以充当吸收损失的缓冲器;与优先股比较,混合资本债券的成本更低,银行通过到期前行使赎回权,再重发混合资本债券,可以规避最后5年内附属资本折扣计入的要求,以摊减发行成本;同时,混合资本债券还具有减税的效应。因此,商业银行借助混合资本债券,可以实现对普通股、混合资本、长期次级债券、优先股等资本工具的更优配置,并找到较高的资本回报率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双高平衡。
2.提高商业银行资本质量
从期限看,混合资本债券的较长期限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期限错配的风险;从吸收损失的能力看,商业银行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在遇到偿债能力不足时可用于弥补亏损,以避免启动破产程序,这使得混合资本债券较长期次级债、可转债和优先股具有更高的资本质量。
3.破产救济功能
破产救济,是指“债务人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时,有关利益代表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或请求对破产预防之方法,以及对破产程序中有关利益代表利益之救济途径”。在我国尚未对商业银行破产作出具体救济制度安排的情况下,依靠资本工具的制度设计来体现对商业银行的破产救济功能十分必要,这关系到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
混合资本债券的条款设计和破产受偿顺序充分体现了破产救济功能。首先,暂停索偿权的设计目的是在商业银行陷入支付危机时。暂停对混合资本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支付,降低商业银行的对外支付压力以保证其持续经营而不触发违约事件,避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次,利息延付条款帮助商业银行在发生经营困难时,可以借利息延期支付来缓解临时性困难,不致陷入一时危机;第三,即使商业银行因无力对外支付而被迫破产清偿,由于混合资本债权人的受偿权排在银行存款人、普通债权人和长期次级债持有人之后,混合资本工具为前序关系人的债权保护提供了缓冲;同时又由于延长了商业银行的“自救”机会,混合资本债权人的资本损失风险也能得到一定的控制。
所以,混合资本工具的破产救济功能有力地保障了公众利益、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4.自我约束(激励相容)功能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过度依赖政府监管,不仅造成外部监管、内部监控和市场约束之间的人为割裂,而且大大削弱银行内控和市场约束的实际作用。对于金融监管部门,由于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能形成有效自我约束而使得外部监管陷入问题—监管—新问题的恶性循环;对于商业银行,由于内控制度无法约束个人—小集体—全行业追逐经营利润的冲动而导致银行业出现大量的道德风险。因此,要提高银行体系的整体效率,无论对于金融监管部门还是商业银行自身,根源在于商业银行能否实现对自身行为的有效自我约束。
混合资本债券从其发行及条款设计上充分体现了两种自我约束功能。一是强化信息披露。与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要求对投资者进行更为详细的信息披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1号公告要求,混合资本债券必须在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中重点说明混合资本债券的清偿顺序和到期延期支付、到期本金和利息延期支付的风险;在债券存续期内,必须按季披露财务信息。实践证明,信息披露的强度与自我约束的效果正相关,详尽和频繁的信息披露使银行经营者始终面临投资者的监督和压力,促使其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稳健经营。二是完善内部评级体系。混合资本债券在发行条款中规定了暂停索偿权和利息延迟支付的触发条件,这是其与长期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的重要区别。如果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银行出现“暂停索偿”或“延期支付利息”的情形,就相当于给予外界一个银行“出现问题”的信号,以引起监管当局和投资者的关注。为了避免两类条件的触发,商业银行必须要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在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风险暴露指标估算基础上实现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级别细分。对于每一等级客户,都要单独测算其基本风险指标,从而更加准确地测算银行所要承担的风险和所需配置的经济资本,从而约束银行对不良客户的贷款。
另一方面,混合资本工具的自我约束功能同时还具有激励相容功能,这如同一个硬币的正反面。对商业银行来讲是自我约束,对金融监管当局则是激励相容。新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激励相容监管理念强调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与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达到一致和协调。混合资本工具为各类商业银行提供了风险度各异的资本组合,比如那些选择股权价值影响度较大的资本组合的商业银行可以相应降低资本成本,相比此前单一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赋予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更大的弹性,有利于其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从长期看则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者与监管当局在资本管理和监督上从非合作博弈逐步转向合作型博弈,进而达到了激励相容的目的。
5.有效补充资本功能
虽然长期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均具有补充商业银行资本的功能,但是两者较强的债务属性使得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或可转换债券难以同时满足资本监管和支持经济发展所需的信贷投放的要求。如长期次级债的发行条件受到限制,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发行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对于可转换债券,如果证券市场遭遇到较大系统风险而进入“熊市”,发行银行就存在向下调整转股价格的压力,而且发行可转换债券仍然存在发行规模受到资产负债率限制的问题。
混合资本工具在发挥补充资本功能方面的优势有二,一是发行条件、计入附属资本条件都较其他三种资本工具宽松。只要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4%以上并满足其他相应条件,该银行就可以发行混合资本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的理论上限额度可达到核心资本的100%.因此,借助混合资本债券的发行,商业银行银行可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或接近核心资本充足率的两倍。二是混合资本工具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改进商业银行资本结构。2005年2月,国际著名评级公司穆迪调高了除信用优先股以外几乎所有混合资本工具的股权信用评级。这一事件标志着未来混合资本工具创新将转向能计入核心资本的资本工具,即偏股型混合资本工具。届时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来源将更加多样化,从而有助于银行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投资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