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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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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一)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合作办学按既定方针健康发展

  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是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核心和出发点。目前引进的资源良莠不齐,与国家在这方面提供信息的不对称也有关系。世界一流大学都为大家熟知,但二流三流大学中有哪些可以作为优质资源的专业、学科,却不为大家所知。政府有提供正确信息的职能和义务,应公布主要国家的大学排名、专业排名情况,引导国内高校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与此同时,正如教育部在《意见》中指出的:“要加强学科专业的规划和政策引导。研究制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的学科和专业。”引导国内高校在国内新兴、急需、薄弱和空白的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就必须制定具体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国外教育机构与西部地区高校合作办学。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合作办学的互利共赢

  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法规政策,处理好我国教育公益性和国外教育产业化之间的矛盾。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对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规定,条例规定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但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办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政策规划处处长徐永吉谈到这个问题时说:“中外合作办学属于以商业存在方式提供的教育服务,中国对此种教育服务的国民待遇未作承诺。但考虑到国民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从长远发展来看对中外合作办学和民办教育应当做到法制和管理上的统一。”因此,应逐渐对违背WTO基本原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亦应适时、适当考虑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效益,以保证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

  (三)确保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科专业建设

  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是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是否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是中外合作办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可以理解为“在国际上知名的院校;一般院校的优势学科和专业;一般院校的非知名的、但却是国内急需的学科和专业;国内急需、具有先进性和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国外教育机构的办学特色和成功的管理经验;具有先进性和特色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或者考评方法;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培养的先进经验等。”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教育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上述界定,为我们理解和判断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借鉴。

  在引进国外教育资源时,国内教育机构须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设置是否与地方经济和市场的需求相吻合?教育资源的引进是否与学校的学科建设、自身发展相适应?外方合作伙伴是否在引进学科和专业上具备优势?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中,自身定位和目标选择非常重要,只有选准外方合作伙伴、合作的学科专业适应自身发展与社会需要,中外合作办学才可实现可持续发展。一哄而上、急功近利低水平重复的专业设置只能是短期行为,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相违背,有碍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四)开展实质性合作,促进高等教育改革

  外方在教学资源上的投入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先决条件。《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外方合作办学者应当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机构任教。教育部在《意见》中就“双校园”办学模式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作了硬性要求: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无论是办学机构还是办学项目,外方的知识产权投入和师资投入是合作办学的基础和首要条件,是展开一系列实质性合作的基础。“标签型”合作办学是我国一些高校采取的以盈利为目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应予以抛弃。

  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外双方教育理念的碰撞、教学实践的交流融合。在引进的基础上,国内教育机构须注意学习借鉴外国教育机构先进的教育理念、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以及管理经验等,真正消化、吸收外国优质教育资源,通过中外教育的“嫁接”,促进国内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培养模式的创新。只求引进不求消化的“引进型”合作达不到合作办学的目的,从直接引进到实现国外国内的课程嫁接,然后达到课程和师资的本土化,最后向国际化发展,创造出自己的品牌,应是中外合作办学最终和最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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