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对象的选择,主要标准有两条:一是有诚意,二是有实力,两者缺一不可。近几年,我国民用、商用卫星及星用关键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选择了与德国、巴西、加拿大合资、合作。这三个国家技术不是最先进的,但他们有诚意,也颇具实力。通过正在进行的地球同步通信卫星(中德合资),地球资源卫星(中巴合作)的合作研制,以及卫星微波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的联合制造与销售(中加合资),对提高我国卫星技术水平,尽快赶上国际同类产品的技术标准,缩短研制周期,进入国际市场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和巴西合资合作联合研制地球资源遥感卫星,共同投资、共同研制、共担风险、共享成果,为发展中国家之间在高科技领域进行合作开创了先河,提供了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