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研究的必要性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合资企业是进行国际化扩张的重要工具。Steven等认为,合资企业存在的目的主要有三个:知识学习的需要、减少交易成本以及全球战略布局需要。而Moon(2001)更提出涵盖更广的非均衡理论去解释了现今逐渐盛行的从非发达国家流向发达国家的逆向FDI(含IJV)。Makino等则试图研究IJV变化的全过程。他认为在动因多样化的前提下,部分发达国家企业以合资作为达到目的的过渡手段,当最初设定的目标达到后将会完全吞并合资公司,成立独资企业,或者结束合资企业。
因此,在存在多种合资动因与方式的情况下,有必要先界定研究对象。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由中国企业作为东道国合资方且面临被外方吞并风险的合资企业,以此来研究中外双方争夺合资企业控制权的主要途径。
(二)合资企业的重要性
独资企业在FDI中逐渐占据主流。1997~2001年间,中国批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00982家,其中独资企业52081个,占51.6%,超过合资企业而处于主体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外商独资的迅猛增长得益于合资企业冲开的缺口以及奠定的基础。宝洁公司进入中国之初与广州肥皂厂等共同成立合资企业,借助其他合资方的政府公关优势、渠道与品牌基础和市场熟知,迅速开拓市场;同时通过不断的资本运作,全面取得合资企业的股权,完成从合资到独资的转变。
回到东道国视角,不论从学习引进所带来的后发优势,还是从市场开放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竞争加剧来看,合资都将是东道国企业发展壮大的最具效率的途径。
因此,对于尚待国际投资者开拓的潜在行业,对于期望进入中国市场但缺乏相应运作经验的国际投资者,对于希望利用外方资金、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中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模式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