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及系列表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部队在
京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及系列表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劳办发〔1997〕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县劳动局将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统计表》(《通知》附件9)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统计表》(《通知》附件10),作为我市月报表,与《实行集体合同企业名单》,于每月五日前报送我局劳动关系协调处。京劳关发〔1997〕57号文中的《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统计表》停止使用。
为便于连续掌握情况,请将去年和今年以来审核集体合同情况填报两张《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统计表》(《通知》附件10),于10月30日前报我局劳动关系协调处。
二、集体合同变更与解除时,应报《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通知》附件7)。集体合同变更的企业,报集体合同变更说明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其他材料不再重复报送;集体合同解除的企业报集体合同解除说明。
三、集体合同期限届满的企业,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按新签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
四、今后企业报送集体合同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大病医疗费统筹协议书、失业保险费缴纳证);
2.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协商工资增长比例的,应报《协商工资基本数据表》(附件二)和《企业人工成本状况表》(附件三)。
3.《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一式三份;
4.集体合同说明;
5.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6.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
9.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10.协商情况和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11.企业地址、人数。
五、企业报送集体合同材料和各区、县劳动局填报的集体合同审核管理系列表格均以此文为准。
附件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及系列表格的通知
(劳办发〔1997〕44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统一和规范劳动行政部门的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及集体合同审核管理系列表格(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并作简要说明如下:
一、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该图是按照报送、登记、审核、通知、备案的顺序来表达集体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的,从而使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的程序和基本环节一目了然。
二、集体合同报送审核登记表(表1)。该表主要反映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审核情况。本表由各省市按地区填写。按照一个企业只有一个集体合同编号的原则设计合同编号,登记序号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收到集体合同的时间顺序来设定。审核结果一栏可填“通过”或“未通过”。
三、集体合同审核表(表2)。该表由劳动行政部门内部有关业务机构对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使用。
四、集体合同审核意见汇总表(表3)。该表由集体合同审核的主管机构汇总有关业务机构审核意见使用。
五、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表4)。凡集体合同经审核未通过的,由审核集体合同的主管机构填写此表并通知企业。
六、集体合同审核通知书(表5)。凡集体合同经审核通过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填写此表并通知企业。
七、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表6)。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有变更或解除的情况,由集体合同双方填写此表。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进行审核,以确定变更或解除是否合法有效。
八、集体合同备案登记表(表7)。该表用于劳动行政部门对经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进行备案。
九、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统计表(劳统合同〔97〕1号)。该表是下级劳动行政部门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按季反映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的专用表格。原《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统计表》(劳关司函〔1996〕12号)停止使用。
十、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统计表(劳统合同〔97〕2号)。该表用于劳动行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要依照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流程图所示的程序及表1至表7规定的格式,做好集体合同的报送、登记、审核、通知、备案等管理工作;同时按要求填报《集体合同报送审核情况统计表》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