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生长在由中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七国参与的国际商事争议仲裁研讨会上表示,商事争议仲裁作为诉讼外一种最为重要的替代性争议解决办法,已经得到了国际商业社会的广泛采用,当前国内已经有大量企业将国际商事争议仲裁视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方式,在企业陷入经济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以减少因纠纷对企业生产力的束缚。与此同时,中国的185个商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地方办事机构作为当事人委托的法律服务机构已经延伸到全国各个地方,为企业提供争议仲裁及信息咨询服务。
王生长认为,当前,中国企业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及从事贸易中,往往忽视对仲裁地、仲裁方式的慎重考虑,更有些在纠纷发生后也没有及时有效通过仲裁寻求解决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统计数字表明,2004年全国185个仲裁委员会总共的受案量达到37000个,涉案金额总计达500亿元。